提及“科举考试”四个字,很多人将其比喻为如今的“高考”。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明朝后不久,于洪武三年(1370年)正式开科考试。这对于“马背上打天下”的朱元璋来说,守业更比创业难。要想长治久安,就要施以教化,推进经济文化发展,才能让黎民百姓过上好日子。国家要发展,关键在人才。为此,朱元璋专门做出规定,以后选拔“公务员”,全部由科举考试来选拔。
自古“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未来局势的发展正如朱元璋所预料,士子们想当“公务员”,就像朱元璋当年想当皇帝的心情是一样的。自实行“科举考试”以来,天下读书人纷纷为之响应,人心思定,社会发展,稳定了政权的同时,也为朝廷选拔了诸多优秀的人才。后来,由于国内和周边局势的各种影响,中间停考了好几年。直到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再一次恢复了科考制度,而且正式颁布了新的“科举考试”,为大明王朝的“南北取士”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南北取士”其实是在仁宣年间确立的,但它的“导火索”却是洪武三十年(1397年)的“南北榜之争”。
洪武三十年(1397年)二月,明王朝迎来了其“三年一度”的科举会试。在主考官的选择上,有点强迫症的朱元璋经过反复斟酌,终于圈定了78岁高龄的翰林学士刘三吾为这次考试的主考官。
刘三吾,在当时可谓大儒士,是元朝的旧臣。在元朝末年,他就曾担任过广西提学。明朝建立后,他更是贡献多多。比如,明王朝的科举制度条例由他制订,还有明初的刑法《大诰》也由他作序。此外,他还主编过《寰宇通志》,这本书可以称得上是人们了解当时中国周边国家的“百科全书”。同时,他还与汪睿、朱善三人并称为“三老”,当时的人们对他印象很不错,说他是“为人慷慨,胸中无城府,自号坦坦翁”,可谓是人品才学俱佳的领袖人物。这一次,朱元璋选择他为主考,不仅是对他的认可和信任,也是对这次科举的莫大期望。
等到三月殿试时,陈获得第一名,尹昌隆获得第二名,刘仕谔获得第三名,是为春榜。据统计,此次科共录取宋琮等进士一共52人,有点凑巧的是,这次录取的居然全部是南方人,故又称南榜。那些北方举人不知是何原因,全部落选了。待公布完录取榜单后,一瞬间舆论哗然,尤其引得那些北方举人的强烈不满,他们纷纷指责主考官刘三吾,说他因为自己是南方人,就包庇南人,毫无节制地压抑北方人。六天过去了,会试落第的北方举人依然不肯泄愤,反而变本加厉,联名上书,跑到明朝礼部鸣冤告状。而在南京街头上,还有数十名考生沿路喊冤,甚至拦住官员轿子就跑上去告状。一时间,街头巷尾各种传言纷飞,有人说主考是收了钱的,也有人说主考在搞“地域歧视”,各种说法让主考们自己也有口难辩了。
坏事传千里,很快消息就传到了朱元璋的耳朵里。朝堂上下为之震撼,先后有10多名监察御史上书,要求朱元璋务必要彻查,还那些落榜的北方举人一个公正。这时候,朱元璋的侍读张信等人,也怀疑此次科举考试有鬼。朱元璋本人为此也很是恼怒,马上下诏,成立了12人的“调查小组”,特命侍读张信﹑侍讲戴彝﹑右赞善王俊华﹑司直郎张谦﹑司经局校书严叔载﹑正字董贯﹑王府长史黄章﹑纪善周衡和萧揖,以及已经殿试取录的陈﹑尹昌隆﹑刘仕谔等人,在落榜试卷中每人再各挑选十卷进行阅读,增录北方举人入仕。然而,调查小组经过数日的复核,到该年四月末终于做出调查结果。但是,这次的结果再一次让朱元璋瞠目结舌,经复阅后上呈的试卷,真的文理不菲、无可挑剔。可以断定的是,这次考试所录取的51人皆是凭自己的才学录取的,没有任何问题。
结果一出来,再次引起各界的哗然。那些落榜的北方举人依然不服气,再次上疏朱元璋,有人上告说张信与刘三吾相勾结,故意挑出北方举人的劣等试卷送呈皇上,并且严厉指责这是一种欺君罔上的行为。朱元璋大怒,五月突然下诏,指斥本次科举的主考刘三吾和副主考纪善、白信三人为“蓝玉余党”,尤其抓住了刘三吾在10多年前曾上书为胡惟庸鸣冤的旧账,再次认定刘三吾是“反贼”,随后便把他发配到了西北。其他涉案的诸官员也未能逃此一劫,都受到了严惩。曾质疑刘三吾的张信更惨,因他被告发说曾得到过刘三吾的授意,最后落了个凌迟处死的下场。其余诸人也被朱元璋毫不留情地被发配流放,只有戴彝、尹昌隆二人幸运免罪。原因是他们在复核试卷后,列出的中榜名单上有北方举人,这才救了自己一命。
尔后,朱元璋决定亲自阅卷,录取了任伯安等61名为进士。同年六月殿试,黄观获得第一名,韩克忠获得第二名,王恕获得第三名,是为夏榜。因录取的61人全是北方人,故又称北榜。这就是著名的明代“南北榜之争”,又被称为“春夏榜之争”。
朱元璋的一系列作为,虽然暂时缓解了科考矛盾,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到了明仁宗时期,录取名额不均衡、不公正的问题依然没能消除。为了能够彻底地缓解矛盾,明仁宗征求了大学士杨士奇的意见,决定以后实行“南北分省取士”。又过了不久,明仁宗去世了,刚刚登上宝座的明宣宗又继续采用了明仁宗的政策,分省取士,分配名额,力求做到“一碗水端平”。这看似“一碗水端平”的做法,其实也凸显了当时潜藏已久的不正当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