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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章
作者:盛文林   |  字数:9328  |  更新时间:2012-08-20 17:06:31  |  分类:

儿童教育

第十二章 称谓·典故

称谓·典故

世界十国三大姓

每一个地方和国家都有使用最多的姓氏。以下是十个国家的三大姓:

中国——张、王、李。

法国——马丁、勒法夫瑞、贝纳。

德国——萧兹、穆勒、施密特。

英国——史密斯、琼斯、威廉斯。

朝鲜——金、朴、尹。

荷兰——德夫力斯、德杨、波尔。

西班牙——迦西亚、弗朗德兹、冈查列兹。

瑞典——翰森、安德森、卡尔森。

美国——史密斯、詹森、威廉斯。

苏联一一伊凡诺夫、瓦西里耶夫、彼得洛夫。

英美人姓名及称谓

英美人姓名的排列是一般是名在前姓在后。如约翰·维尔逊,约翰是名,维尔逊是姓。又如爱德华·亚当·戴维斯,爱德华是教名,亚当是本人名,戴维斯为姓。但一些出身贵族的人常常把姓放在前面。也有的人把母姓或与家庭关系密切者的姓作为名字的第二节。在西方,还有人沿袭用父名或父辈名,在名后缀以小(Junir)或罗马数字以示区别。如小约翰·维廉,乔治三世,史密斯第三。

妇女在结婚前都有自己的姓名,结婚后一般是自己的名加丈夫的姓。如玛丽·怀特女士与约翰·戴维斯先生结婚,婚后女方姓名为玛丽·戴维斯。

书写时常把名字缩写为一个字头,但姓不缩写,如G.W.Thmsn,D.C.Sullivan等。

以英文为本国文字的国家,姓名组成称呼基本与英、美人一样。

法国人姓名及称谓

法国人姓名也是名在前姓在后,一般由二节或三节组成。前一、二节为个人名,最后一节为姓。有时姓名可达四、五节,多是教名和由长辈起的名字。但现在长名字越来越少。如亨利·勒内·阿贝尔·居伊·德·莫泊桑,一般简称居伊·德·莫泊桑。

法文名字中常常有Le、La、de等表示贵族身份的词,译成中文时,应与姓连译,如LaFantaine拉方丹,LeGff勒戈夫,deGaulIe戴高乐等。

妇女姓名的口头称呼基本同英文姓名。如姓名叫雅克琳·布尔热瓦的小姐与弗朗索瓦·马丹结为夫妇,婚后该女士称马丹夫人,姓名为雅克琳·马丹。

日本人姓名及称谓

日本人的姓名顺序与我国相同即姓前名后,但姓名字数常常比我国汉族姓名字数多。最常见的由四字组成,如小坂正雄、吉田正一、福田英夫等。前二字为姓,后二字为名。但又由于姓与名的字数并不固定,二者往往不易区分,因而事先一定要向来访者了解清楚,在正式场合中应把姓与名分开书写,如“二阶堂进”,“藤田茂”等。

一般口头都称呼姓,正式场合称全名。日本人姓名常用汉字书写,但读音则完全不同。如“山本”应读作Yamamt,“三岛”应读作Mishima,“日下”应读作Kusaka。

称英国人为“约翰牛”缘由

“约翰牛”这一名字,是英国的绰号。他那独特的模样,被视为是典型英国人的化身和英国的象征。这一绰号的形成,自然有它的有趣故事。

首先发明“约翰牛”这个名字的是阿巴斯诺特。阿巴斯诺特生于1667年,毕业于圣安德鲁医学院,担任过英国宫廷医生。他又善于写作政治性的讽刺作品,自1712年以后。先后写了5本关于约翰牛和他邻居的讽刺寓言小册子。于1727年汇辑成书,题名为《约翰牛的历史》。这部作品,以18世纪初期欧洲的国际关系格局为背景,分别刻划了代表英、法和荷兰等国的人物形象,揭示当时英法之间在贸易问题上的矛盾和斗争。作品中的主人公约翰牛,是作为英国人的化身,被描绘成一个诚实、直爽、冒冒失失,但又脾气不好的棉布商人。

到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时候,约翰牛的形象频繁地出现在英国漫画栏上,被描绘成一个粗壮愚笨、并被债务、捐税和苦难压得抬不起头的人。不久,又被描绘成一个肥胖而富裕的市民。

19世纪中叶以后,约翰牛又成了一个壮实的农场主,为人老实、爽快,但性情暴躁,身穿骑装上衣、马裤和长统皮靴,头戴高顶帽,手里拿着一根橡木棍,有时还穿上绘有英国国旗的背心,深受人们的喜爱。

进入20世纪以后,约翰牛的形象,普遍地出现在英国报刊杂志、文学戏剧以及商标上,被认为是英国和英国人民的象征,于是,人们便以“约翰牛”这个绰号来称呼英国和英国人民了。

称美国人为“山姆大叔”的缘由

人们都以“山姆大叔”称呼美国政府和美国人民。这个绰号是怎么来的呢?

原来,美国有个商人,名叫山姆尔·威尔逊,1766年生于马萨诸塞州的阿林顿。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他的父亲和两个哥哥都参加了战争。当时年仅14岁的山姆尔·威尔逊也离开家庭参加了军队,这是一个具有强烈反殖民主义思想的家庭。1789年他移民与纽约州的罗伊城,经营肉类包装业。由于他那诚实可靠的经营作风,深得人们的信任,人们都亲切地称他为“山姆大叔”。1812年美英战争爆发,他被委任为纽约州和新泽西州的军需检验员,负责在供应军队的牛肉箱上盖上US的标记。US是英语“合众国”的缩写。一天来访者问这两个字母表示什么意思,当时在场工人开玩笑地说:凡盖有US标记的肉箱都是山姆大叔的。因为“山姆大叔”的英文缩写也是US。这个巧合的趣事传开了,山姆大叔的名字也因此不胫而走,广为传播。久而久之,人们便逐渐地把这个诚实可靠、吃苦耐劳、热爱祖国的山姆大叔的形象,当做美国人民共同品质的代表,并表示尊敬。后来,在美国的报刊杂志、文学作品和漫画上频繁刊出山姆大叔各种不同的形象。

19世纪30年代,一位漫画家将山姆大叔的形象,画成为一个高高的个子,瘦削的面庞,满头银发,留着山羊胡子,头戴饰星高顶帽的老人,显得气度不凡,精神矍铄。这个形象受到人们的喜爱,久而久之,它便成了山姆大叔的特有模样。1961年美国国会正式通过决议,承认“山姆大叔”为美利坚民族的象征。

公侯伯子男

公爵一词来源于拉丁文,原是罗马帝国后期人们对那些负责保卫帝国境内安全的高级军官的称呼,后来入侵的“蛮族”人借用这个词,把他们建立的国家中实际掌管大片领土的那些统治阶级上层人物称为公爵。不过当时这个词并不含“爵位”的意思。到中世纪时,欧洲国家才逐渐把这个词当做高级贵族等级的名称来使用。

侯爵一词来源于古日耳曼语,最初是日耳曼国家的人对镇守边境地区的军政要员的称呼,后来成为专指于公爵而高于伯爵的贵族称号。这个词在法国、意大利从17世纪起就逐渐不用了,在西班牙几乎从来不用。

伯爵,在罗马帝国晚期,帝国的臣民们用它来称呼皇帝的近臣,词的来源也是拉丁文。中世纪早期,欧洲一些国家国王手下的官员也称为伯爵。在法兰克,伯爵一度指的是某一城市的首领或某一地区的法官。以后这个词变成了比公爵略低的贵族的称号。在佛兰德斯、巴塞罗那等地,伯爵和公爵的地位不相上下。英国人把伯爵叫earl,原意是武士。从11世纪初丹麦的国王卡努特统治英格兰时期起,一个earl管好几个郡。1066年以后,earl的辖地减少到只有一个郡那么大。

子爵一词来源于拉丁语。在法兰克加洛林王朝时期,人们把伯爵在某个地区的代理人称为子爵,或者称为副伯爵。后来这个词便成为欧洲国家贵族爵位之一种,列为伯爵和男爵之间。

男爵一词来源于古日耳曼语,原指男人。从中世纪早期起,人们就把租种国王土地的人称为男爵。高地日耳曼人中,男爵一词在很长时期实际上指的是自耕弄。以后这个词才逐渐演变成对下层贵族的称号。

“沙皇”称谓的由来

“沙皇”是俄国最高的封建统治者。“沙皇”的直译为“恺撒大帝”、“沙”是“恺”的俄语音变。

公元14世纪后,东斯拉夫人在第聂伯河和伏尔加河流域所建立的大小封建公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开始趋向统一。其中,莫斯科公国势力发展最快。到15世纪后期,它的统治者伊凡三世逐渐吞并各小公国。并且摆脱了蒙古钦察汗国的控制。建立起统一的俄罗斯中央集权国家。为了名正言顺地进一步扩张,伊凡三世娶了拜占廷帝国末代皇帝的侄女巴列奥罗格为妻。在1453年拜占廷帝国灭亡后。他便自封继承人,并企图步罗马大独裁者恺撒的后尘,但他终于未能正式加冕。直到1547年,伊凡四世才正式加冕为“沙皇”。并更为明确地表明,他要像“恺撒”那样:进军罗马,出兵西班牙,移师巴尔干岛,驻兵埃及,征服小亚细亚和北非。这种侵略扩张的企图传给历代统治者,因而他们大都袭称“沙皇”。

博士、硕士、学士

“博士”、“硕士”、“学士”这些名称,我国古代早已有之,不过和现在的含义有很大的不同。

博士,源于战国时代。《史记·循吏列传》:“公仪休者,鲁博士也,以高弟为鲁相。”《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博士,秦官,掌通古今。”这些说明,博士在那时是一种官职,也指一些博古通今、知识渊博的人。

硕士,我国五代时期就有。《五代史》记载:“前后左右者日益亲,则忠臣硕士日益疏。”宋代著名散文家曾巩在《与杜相公书》中说:“当今内自京师,外至岩野,宿师硕士,杰立相望。”可见,硕士在古代通常指那些品节高尚、博学多识的人。

学士,最早出于周代。《周礼·春官》:“诏及彻,帅学士而歌彻。”《史记·儒林传序》:“天下之学士靡然乡风矣。”这说明,学士最早是指那些在学读书的人,后来逐渐变成文人学者。

现在,学士、硕士、博士是我国学位的三个等级;“博士后”不是学位,而是指获准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博士学位获得者。

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在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的决议后,发给学位获得者相应的学位证书。

对于国内外卓越的学者或著名的社会活动家,经学位授予单位提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以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中国古人的名·字·号

古人称名大致有三种情况:(1)自称姓名或名。如“五步之内,相如请得以颈血溅大王矣”,“庐陵文天祥自序其诗”。(2)用于介绍或作传。如“遂与鲁肃俱诣孙权”,“柳敬亭者,扬之泰州人”。(3)称所厌恶、所轻视的人。如“不幸吕师孟构恶于前,贾余庆献谄于后”。

古人幼时命名,成年(男20岁、女15岁)取字,字和名有意义上的联系。字是为了便于他人称谓,对平辈或尊辈称字出于礼貌和尊敬。如称屈平为屈原,司马迁为司马子长,陶渊明为陶元亮,李白为李太白,杜甫为杜子美,韩愈为韩退之,柳宗元为柳子厚,欧阳修为欧阳永叔,司马光为司马君实,苏轼为苏子瞻,苏辙为苏子由等。

号又叫别号、表号。名、字与号的根本区别是:前者由父亲或尊长取定,后者由自己取定。号,一般只用于自称,以显示某种志趣或抒发某种情感;对人称号也是一种敬称。如:陶潜号五柳先生,李白号青莲居士,杜甫号少陵野老,白居易号香山居士,李商隐号玉溪生,贺知章晚年自号四明狂客,欧阳修号醉翁、晚年又号六一居士,王安石晚年号半山,苏轼号东坡居士。

中国人谦辞

家父、家严——对人称自己的父亲。

家母、家慈——对人称自己的母亲。

拙著、拙作——称自己的文章。

不才——称自己没有才能。

不敢当——表示承当不起(对方的招待、夸奖等)。

不佞——没有才能,旧时用来谦称自己。

不敏——不聪明,常用来表示自谦。

寒舍——对人称自己的家。

寒门——指自己出身低微。

愚兄——对比自己年龄大的人称自己。

愚弟——对比自己年龄小的人称自己。

愚见——称自己的见解。

鄙意——称自己的意见。

鄙人、敝人——对人谦称自己。

涂鸦——说自己的字写得很坏。

绵薄——谦称自己薄弱的能力。

承乏——表示所在职位因一时没有适当人选,只好暂由自己充任。

见笑——被别人耻笑。

舍间、舍下——谦称自己的家。

舍亲——谦称自己的亲戚。

窃以为、窃为——谦称自己的意见。

后进、后学、晚生、晚辈——对长者称自己。

过奖、过誉——过分地表扬或夸奖(用于对方赞扬自己时)。

孤、寡人、朕——古代君王谦虚的自称。

臣、仆、愚、蒙、不肖、在下、下走、下官、区区、牛马走、小人、小可、后学、晚生、侍生——指古代一般人的自称。

拙荆、贱内、内人——古代对他人称自己的妻子。

小儿、犬子——古代称自己的儿子。

小女、犬女——古代称自己的女儿。

蓬荜增辉:谦辞,表示由于别人到自己家里来或张挂别人给自己题赠的字画等而使自己非常光荣。

抛砖引玉——谦辞,比喻用粗浅的、不成熟的意见引出别人高明的、成熟的意见。

“冒犯上帝的城市”

巴比伦是一座令人神往的古城,它位于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的交汇处。早在公元前1830年左右,阿摩利人就以巴比伦为都城,建立了古巴比伦王国。在古巴比伦国最出色的国王汉谟拉比死后,巴比伦不断受到外族的进攻,历经了500多年战乱,直到公元前7世纪末,才在尼布甲尼撒领导下,建立了新巴比伦王国。然而,88年后,新巴比伦王国又被波斯人彻底毁灭。随着巴比伦王朝的覆灭,显赫一时的古城巴比伦,也日渐消失在荒草之中了。

在新巴比伦王国时期,巴比伦也是古代两河流域地区最壮丽最繁华的都城,巴比伦古城有内外两道城墙,城里最壮观的建筑物,就是尼布甲尼撒王宫通天塔和著名的“空中花园”,以及那座据说让上帝感到又惊又怒的巴别通天塔。

传说中的巴别塔

那么为什么把巴比伦城又叫做“冒犯上帝的城市呢”?这个说法来自《圣经·旧约》。

《圣经·旧约》上说,人类的祖先最初讲的是同一种语言。他们在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之间,发现了一块非常肥沃的土地,于是就在那里定居下来,修起了城池。后来,他们的日子越过越好,决定修建一座可以通到天上去的高塔,这就是巴别塔。他们用砖和河泥作为建筑的材料。直到有一天,高高的塔顶已冲入云霄。上帝耶和华得知此事,立即从天国下凡视察。上帝一看,又惊又怒,认为这是人类虚荣心的象征。上帝心想,人们讲同样的语言,就能建起这样的巨塔,日后还有什么办不成的事情呢?于是,上帝决定让人世间的语言发生混乱,使人们互相言语不通。后来人们就把巴比伦叫做“冒犯上帝的城市”。

外国典故汇编

皮格马利翁效应

皮格马利翁是古希腊神话中的塞浦路斯国王,善雕刻。一次他雕刻一座美丽的少女像,在夜以继日的工作中,皮格马利翁把全部的精力、热情和爱恋都赋予了这座雕像。后来,爱神阿佛洛狄忒见他感情真挚,就给雕像以生命,使两人结为夫妻。于是“皮格马利翁效应”成为一个人只要对艺术对象有着执著的追求精神,便会发生艺术感应的代名词。

斯芬克斯之谜

斯芬克斯是希腊神话中以隐谜害人的怪物,埃及最大的胡夫金字塔前的狮身人面怪兽就是他。他给俄狄浦斯出的问题是:什么东西早晨用四只脚走路,中午用两只脚走路,傍晚用三只脚走路?俄狄浦斯回答:是人。在生命的早晨,他是个孩子,用两条腿和两只手爬行;到了生命的中午,他变成壮年,只用两条腿走路;到了生命的傍晚,他年老体衰,必须借助拐杖走路,所以被称为三只脚。俄狄浦斯答对了。斯芬克斯羞愧坠崖而死。“斯芬克斯之谜”常被用来比喻复杂、神秘、难以理解的问题。

俄狄浦斯情结

在古希腊神话中有这么一个预言:底比斯王的新生儿,有一天将会杀死他的父亲而与他的母亲结婚。底比斯王对这个预言感到震惊万分,于是下令把婴儿丢弃在山上。但是有个牧羊人发现了他,把他送给邻国的国王当儿子。这个后来取名为俄狄浦斯的王子并不知道自己真正的父母是谁。长大后他做了许多英雄事迹,赢得伊俄卡斯忒女王为妻。后来国家瘟疫流行,他才知道,多年前他杀掉的一个旅行者是他的父亲,而现在和自己同床共枕的是自己的亲母亲。俄狄浦斯王羞怒不已,他弄瞎了双眼,离开底比斯,独自流浪去了。“俄狄浦斯情结”现用来喻指有恋母情结的人。

达摩克利斯剑

达摩克利斯是希腊神话中暴君迪奥尼修斯的宠臣,他常说帝王多福,以取悦帝王。有一次,迪奥尼修斯让他坐在帝王的宝座上,头顶上挂着一把仅用一根马鬃系着的利剑,以此告诉他,虽然身在宝座,利剑却随时可能掉下来,帝王并不多福,而是时刻存在着忧患。后来人们常用这一典故来比喻随时可能发生的潜在危机。

阿基里斯之踵

希腊神话英雄阿基里斯唯一能被刺伤的地方。他出生后,母亲海洋女神西蒂斯握着他的脚跟在冥河里浸泡,因此他全身除脚踵外其他地方刀枪不入。比喻易受伤害的地方或致命弱点。

安泰

安泰是希腊神话中的巨人和英雄,是海神波塞冬和地神盖娅的儿子。他的力量来源于大地母亲,只要身不离地,就力量无穷,所向无敌;如果身体离开了大地母亲,就会失去生存能力。后来,安泰被希腊神话中最伟大的英雄赫拉克勒斯举在空中击毙了。因为安泰是个离开大地母亲就失去力量的巨人,所以,后来人们在写文章时就常用“安泰”来比喻作家、诗人以及革命政党不能脱离人民群众。

奥吉亚斯的牛圈

出自希腊神话。奥吉亚斯是海神的儿子,他养了无数的牛,粪秽堆积如山。比喻累积成堆或肮脏腐败的难以解决的问题。

替罪羊

用羊替罪来自古犹太教。古犹太人把每年的七月十日(犹太新年过后第十天)定为“赎罪日”,并在这一天举行赎罪祭。仪式是这样的:通过拈阄决定两只公羊的命运,一只杀了作祭典,另一只由大祭司将双手按在羊头上宣称,犹太民族在一年中所犯下的罪过,已经转嫁到这头羊身上了。接着,便把这头替罪羊放逐到旷野上去,即将人的罪过带入无人之境。最后,再把那赎罪的羊烧死。“替罪羊”一说由此传开。

在基督教的《圣经·旧约》中也说,上帝为了考验亚伯拉罕的忠诚,叫他带着他的独生子以撒到一个指定的地方,并把以撒杀了作燔祭,献给上帝。正当亚伯拉罕要拿刀杀他的儿子时,有个天使加以阻止,说:“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上帝的了,前面林子里有一只羊,你可用来‘祭献’上帝。”于是,亚伯拉罕便把小树林中的那只山羊抓来杀了,代替他的儿子献给燔祭。

在《圣经·新约》中,“替罪羊”的含义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耶稣为救赎世人的罪恶,宁愿钉死在十字架上,作为“牺牲”(祭品)奉献天主,并嘱咐他的十二门徒,在他死后也照样去做。因为这是仿效古犹太人在向主求恩免罪时,往往杀一只羔羊替代自己供作“牺牲”,所以教会通常又称耶稣为赎罪羔羊。

世界各地都习惯于用“替罪羊”一词,比喻代人受过的人。

犹大的亲吻

犹大是《圣经》中耶稣基督的亲信子弟12门徒之一。耶稣传布新道虽然受到了百姓的拥护,却引起犹太教长老司祭们的仇恨。他们用30个银币收买了犹大,要他帮助辨认出耶稣。他们到客马尼园抓耶稣时,犹大假装请安,拥抱和亲吻耶稣。耶稣随即被捕,后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人们用“犹大的亲吻”比喻可耻的叛卖行为。

洗礼

出自《圣经》。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因听了神蛇的话,偷吃禁果犯下了罪,这个罪从此代代相传,叫做“原罪”;各人违背上帝旨意也会犯罪,称为“本罪”。所以,凡笃信上帝的人,必须经过洗礼,洗刷原罪和本罪。洗礼时,主洗者口诵经文,受洗者注水额上或头上,也有全身浸入水中的,故洗礼也称“浸洗”。后比喻经受某种锻炼或考验。

泥足巨人

出自《圣经·旧约》。说的是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梦见一尊巨像,其头是精金的,胸臂是银的,腰肚是铜的,腿是铁的,脚是半铁半泥的。他正观看着,忽然天外飞来一块石头击碎巨像的泥足,于是金银铜铁泥同化为粉末。后来人们常以“泥足巨人”来形容外强中干、色厉内荏的庞然大物。

布利丹毛驴

出自14世纪法国哲学家布利丹的寓言。有一头饥饿毛驴站在两捆同样的干草之间,居然不知吃那边的干草才好,结果饿死了。比喻那些优柔寡断的人。

多米诺骨牌

是一种西方游戏。将许多长方形的骨牌竖立排列成行,轻轻推倒第一张牌后,其余骨牌将依次纷纷倒下。用于比喻时,“多米诺骨牌效应”常指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即等同于人们所说的“牵一发而动全身”之意。

鳄鱼的眼泪

西方传说,鳄鱼捕到猎物时,一边贪婪地吞噬,一边假惺惺地流泪。喻指虚假的眼泪,伪装的同情。又被引申为一面伤害别人,一面装出悲天悯人的阴险狡诈之徒。

苦行僧

原指印度一些宗教中以“苦行”为修行手段的僧人。“苦行”一词,梵文原意为“热”,因为印度气候炎热,宗教徒便把受热作为苦行的主要手段。比喻为实践某种信仰而实行自我节制、自我磨炼,拒绝物质和肉体的引诱,忍受恶劣环境压迫的人。

香格里拉

典出英国小说家詹姆斯·希尔顿的名著《失业地平线》。书中描述了在中国喜马拉雅山山脉延伸到巴基斯坦的一个小山麓里,有一处美得像童话里仙境的地方叫香格里拉。在那里男女不问世事,不知困苦,也没有疾病和暴力,如同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一样。人们常用“香格里拉”来喻指世外仙境,也指避世隐居的地方。

象牙塔

典出19世纪法国诗人、文艺批评家圣佩韦·查理·奥古斯丁的书函《致维尔曼》。奥古斯丁批评同时代的法国作家维尼作品中的悲观消极情绪,主张作家从庸俗的资产阶级现实中超脱出来,进入一种主观幻想的艺术天地——象牙之塔。于是“象牙塔”就被用来比喻与世隔绝的梦幻境地。现在也有人把大学说成是“象牙塔”。

黑马

源于赛马场的俚语,指外表并不起眼,赛马时出人意料地夺魁的马匹,并非指马的毛色。1861年,当时既无名气又无资历的林肯当选为美国第16任总统,因而曾被人们称为黑马式的总统。比喻实力或价值难以预测的人或者事物。

“东道主”的由来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称股票公司的股票持有人为“股东”,称出租房子的人为“房东”,称请客的事儿为“做东”“东道”,称负责组织安排国际会议、比赛等在本国举行的国家为“东道国”。

为什么这些词语都用“东”来相称呢?原来,“东”是“东道主”的简称,是“主人”的意思,典出《左传》。

鲁僖公三十年(公元前630年)九月十三日,晋文公和秦穆公的联军包围了郑国国都。郑文公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得向老臣烛之武请教,设法解围。当夜,烛之武乘着天黑叫人用粗绳子把他从城头上吊下去,私下会见秦穆公。

晋国和秦国是当时的两个大国,他们之间本不和谐,常常明争暗斗。烛之武于是巧妙地利用他们的矛盾,对秦穆公说:“秦晋联军攻打郑国,郑国怕是保不住了。但郑国灭亡了,对贵国也许并无一点好处。因为从地理位置上讲,秦国和咱郑国之间隔着一个晋国,贵国要越过晋国来控制郑国,恐怕是难于做到的吧?到头来得到好处的还是晋国。晋国的实力增加一分,就是秦国的实力相应地削弱一分啊!”秦穆公觉得烛之武说得有理,烛之武于是进一步说:“要是你能把郑国留下,让他作为你们东方道路的主人。你们使者来往经过郑国,万一缺少点什么,郑国一定供应,做好充分的安排,这有什么不好?”

秦穆公终于被说服了,他单方面跟郑国签订了合约,晋文公无奈,也只得退兵了。秦国在西,郑国在东,所以郑国对秦国来说自称“东道主”。

这就是“东道主”的来历,本来指东方道路上的主人,后泛指主人。

“闭门羹”的由来

众所周知,“闭门羹”意为拒客,但“闭门”何以与“羹”联系起来呢?

原来,“闭门羹”一语始见于唐代冯贽《云仙杂记》所引《常新录》的一段话:“史凤,宣城妓也。待客以等差……下列不相见,以闭门羹待之。”这名姓史的高级妓女不愿接待下等客时,就饷之以羹,以表婉拒。客人见羹即心领神会而自动告退了。

所谓羹,最初时系指肉类,后来以蔬菜为羹,再后对凡熬煮成有浓汁的食品皆以羹称之,如雪耳羹、水蛇羹、燕窝羹等。以羹待客,比直言相拒要婉转、客气一些。可惜现代拒客,则只有“闭门”而没有“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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