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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文臣(4)
作者:龙人   |  字数:3079  |  更新时间:2026-08-27 17:26:56  |  分类:

军史乡土

况钟严惩六恶吏

明朝时,况钟出任苏州知州。在他刚接手工作时,下属官吏就抱来一大摞公文,请他批阅,试探他的行事作风。况钟斜眼扫了一眼,也不管是什么,统统签上“准”。

下吏们一贯看人下菜碟,见此不禁小看况钟:“还以为是个厉害人物呢!绣花枕头,还不任凭我们糊弄!”于是,衙门中的错漏与日俱增。

面对眼前的乱象,况钟全都视若无睹。但下属官吏想不到的是,况钟赴任前,皇帝曾暗中赐予他亲笔写下的诏书,这是况钟的杀手锏。

况钟上任已经一个月,一日,他突然下令:“所属官吏全部前来府衙大堂,本官有皇帝的诏书要传达。”

州府大堂上,大小官吏满满跪了一地。况钟道:“皇帝诏曰,官员若有不法行径,况钟有权自行处置。”官吏闻言大惊失色,都生出不祥的预感。

况钟一刻也不耽误,读完诏书就升堂,他召掌管文书的六个小吏上到堂前,沉声道:“半个月前,你们隐瞒我,侵吞白银三千两。十日之前,你们又蒙骗我,侵吞白银两千两,你们可认?”

六位掌管文书的小吏不敢置信,他怎么什么都知道!六人连连磕头求饶。

况钟不留情面,依律狠狠地处置了他们。

这件事震慑住了姑苏官员,当地风气为之一清。百姓都称呼况钟为“况青天”。

鬼谷子有云:“欲闻其声反默,欲张反敛,欲高反下,欲取反与。”欲擒故纵就是这个道理。反其道而行之,隐藏自己的真实意图,使对方放松警惕,彻底暴露,才能更好地掌控局面。

殷云霁鉴字擒凶

明正德年间(1506年至1521年),清江县人朱铠被杀死在文庙之中,官府调查许久都没有抓到凶手。

一天,清江县令殷云霁收到一封匿名信,举报杀人凶手。殷云霁询问左右,有人揭发朱铠为本衙某某所杀,你们以为如何?众人觉得举报可信,因为那个人确实与朱铠有仇。

殷云霁沉思片刻,道:“不对,这或许是凶手想要嫁祸他人,迷惑我们的视线。”他问:“县衙中与朱铠关系不错的人都有谁?”

有人说:“有个小吏叫姚明,同朱铠十分要好。”

殷云霁于是请一众官吏上堂,对他们说:“请你们誊抄文章,写完附上自己的姓名呈上来。”众官吏依言行事。

殷云霁将他们的作品逐个看过,喝问道:“姚明,你为何要害死朱铠?”

姚明闻言一惊,他方寸大乱道:“小人认罪,小人见朱铠携带重金前往苏州做生意,一时贪心就杀了他。”

众人好奇殷云霁是如何断定姚明就是凶手?殷云霁解释:“县衙之内,只有姚明的字迹与匿名信的字迹一模一样,不是他又能是谁呢。”

贼喊捉贼的行为常见,这也是心虚的体现。根据情况,合理推断,去怀疑揭发、指责他人的人,只要看准时机逼问对方,罗列证据,很容易就可以打破对方的心理防线,让对方不打自招。

宋清搬来猫侦探

明朝嘉靖年间(1522年至1566年),有位名叫宋清的知县,十分擅长断案。

一日,宋清正在处理公务,一个自称王讳的男子奔进衙内告状,说是他在乘船过河时,被艄公抢走了五十两银子。

宋清询问:“你是做什么营生的?”

王讳回答:“小人是卖蜜饯的。”

宋清又问:“你的银子之前放在何处?”

“就放在包裹中。”王讳打开包裹,只见里面唯有几盒蜜饯。

宋清当即命衙役跟着王讳,前往渡口逮捕艄公。

没过多久,衙役便带回来一个渔民打扮的大汉,回禀道:“大人,人赃俱获。”宋知县一看,正好是五十两银子。

大汉惊慌跪地,道:“大老爷,小人冤枉啊!”

宋清喝道:“住口!本官问你什么,你就老实回答。你以什么为生?”

“打渔,再加上摆渡。”大汉一五一十回答。

“这银两是怎么来的?”宋清问。

“这是两年多来,小人辛辛苦苦攒下的积蓄啊!”大汉哀嚎道。

宋清了解过情况,眼珠子一转,命衙役把银子放在院子里。过了一会儿,宋清养的小黄猫便灵巧地跳到银两边上,围着银两左嗅嗅右嗅嗅。见此,宋清又命人将银子拿回来,他问艄公:“你存银两的事情,可还有其他人知道?”

艄公回想片刻,道:“昨日,我在芦花酒馆喝酒,跟相熟的小二说过。”一会儿,店小二被带到衙内。

宋清传唤王讳上堂,指着他询问店小二:“你可认识此人?”

店小二仔细打量片刻,回答:“大老爷,小人虽然不认识这个人,但依稀记得他昨日曾在店中喝酒。就是昨日傍晚,与这位打渔的兄弟一前一后进店。”

宋清听到这里什么都明白了,只听一声惊堂木,他喝道:“王讳!你敢诬告他人,还不老实交代?”

王讳大惊失色,声音颤抖连呼冤枉。

宋清冷笑道:“你说银子和蜜饯放在同一个包裹里,那么,银子在院子里,无需多久,就会引来喜欢甜味的蚂蚁。可如今蚂蚁没见着,反倒是我的猫围着银子嗅闻。这只能说明银子上有鱼腥味,银两的真正主人一目了然!”

王讳闻言,只好老实交代,原来他是一个惯骗。昨日喝酒时,听到艄公与店小二的谈话,便打起了鬼主意。他采买好蜜饯,撕破自己的衣服,装作一副被抢劫的样子,今早告上官府,不曾想,竟是自投罗网。

《说苑·政理》中说:“夫耳闻之,不如目见之;目见之,不如足践之。”判案要亲自采集多方证据,辅以实践推论。做其他事情,也是如此。

宋清虚构杀人案

明朝时,有一户弟兄俩,兄长王大,成家多年,弟弟王二,刚刚成家。原本兄弟两人一起过日子,关系还不错。兄弟两人的父亲生前经商,颇有积蓄。照理,这笔钱应该是兄弟两人平分,但王大媳妇刁横贪婪,想要独吞遗产。

王二成家后,提出分家,要求拿回属于自己的一半遗产。王大媳妇哭骂道:“你这个没良心的东西!公婆去得早,这些年是你哥辛苦把你养大,公婆死时剩下的那点钱,早就为了养你花得一点不剩!你还伸手要钱,真是良心让狗吃了,你这是恩将仇报啊!”王二憨厚老实,被嫂子骂得狗血淋头,一时也拿不定主意,只好回房找媳妇想办法。

媳妇问:“你知道遗产都是些什么吗?”

王二回答:“有一箱银元宝,我以前亲眼见过。”

媳妇想了想,说:“嫂子不讲道理,心狠刻薄,一定不会把遗产给我们。我听说知县大人是个好官,判案很厉害,咱们去找他断个是非吧!”

次日一早,王二将状子呈送县衙。宋清阅过状子,问王二:“你爹去世时,你有多大?”

王二道:“小人那时七岁。”

“那么小的孩子,是怎么知道父亲还留下遗产的?”宋清问。

“我记得很清楚,爹的丧事刚办完,大哥就让我把一大箱银元宝搬进一口大缸里。”王二回答。

“那你知道那缸放在哪里吗?”宋清又问。

“不知道。从那以后,我再没见过那口缸。”王二如实回答。

宋清听罢,拍桌怒斥:“大胆刁民,竟在府衙胡言乱语。你自己说不清的事情,本官又能如何?来人,把他赶走!”

王二回到家中,心中的委屈难以消解,只好与媳妇相对哭泣。王大夫妻听说此事,顿时安心下来。

几日后的一个深夜,宋清带上衙役,闯进王大家中,将王大牢牢绑住。宋清道:“有人举报,说是你在邻县杀人抢劫!”王大夫妻闻言,吓得魂不附体,直呼冤枉。

宋清不近人情道:“搜!”衙役们掘地三尺,把王大家里里外外翻了个遍,终于在夫妻二人的床底下挖出一只缸。打开一看,里面装满了银元宝。宋清道:“赃物都找到了,你们还有什么话好说?”

王大跪在地上解释:“大老爷冤枉啊,这家父留下的遗产,可不是赃物,请您明察!”

宋清装作不信,道:“大胆!都到了这个地步,还不老实交代,以为本官是好骗的吗?”

王大夫妻痛哭流涕:“这些银子,真的是家父留给我们兄弟二人安身立命的遗产啊!”

宋清听到了想要的,命记录口供的小吏将口供呈上。然后,他叫来王二,道:“这是你大哥的自供,说这些钱是你父亲留给你们兄弟二人的遗产,现在你就拿一半走吧。”

王大夫妻也不敢阻止,只能眼睁睁看着王二搬银子。王二明白了一切都是知县大人的安排,夫妻两人连连道谢。王二媳妇当即拿出一些银元宝,赠送哥嫂,酬谢他们抚养王二的恩德。王大夫妻羞愧难当。

“兵不厌诈”,行军打仗时,好的统帅都懂得欺骗敌人,夺得主导权。而在与人交锋时,适当地诈一诈对方,引导对方做出你想要的反应,也不失为一种达到目的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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