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作者: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主编   |  字数:4871  |  更新时间:2015-09-12 13:10:48  |  分类:

儿童教育

唐太宗下“罪己诏”

名言

为人君者不多听,据法倚数以观得失。无法之言,不听于耳;无法之劳,不图于功;无劳之亲,不任于官。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永在。

——慎到

故事

唐太宗李世民是唐高祖李渊的次子。隋朝末年,李世民随父李渊起兵灭隋。唐王朝建立后,李世民被封为秦王,任尚书令。公元626年,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杀死太子李建成、齐王李元吉,被唐高祖李渊立为太子。不久,唐高祖李渊让位,称太祖,李世民继皇位,称为唐太宗。

唐太宗执政期间,不仅善于纳谏,精于用人,而且还能比较自觉地以国家法律约束自己,一旦发觉自己的做法违背了法律还能认真进行检讨。

一次,有个叫党仁弘的大将,做广州都督时,贪污了上百万的钱财。这件事被人告发后,主管司法的大理寺,依法判其死刑。可是唐太宗以往很器重党仁弘,认为他是个非常难得的人才,舍不得杀他,于是便下了一道圣旨,取消了大理寺的判决,改成撤销职务流放边疆的处分。这样处理之后,唐太宗心里很不安,感到自己出于个人感情,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做得很不应该。于是他把大臣召到金殿上,心情沉痛地向大家检讨说:“法律是皇帝按照上天的旨意批准制定的,皇帝应该带头执行,而不能因为私念,不守法律,失信于民。我因私念袒护党仁弘,赦免了他的死罪,实在是以私心乱国法啊!”

有些大臣正想宽慰唐太宗几句,但唐太宗说完以后却当场宣布,为了这件事,他将亲自到京城的南郊去,住草房,吃素食,向上天谢罪三日。

这一下,满朝的大臣都吃惊了,感到唐太宗为这点事,竟然要这样做,太过分了,于是便纷纷跪下劝阻。丞相房玄龄对唐太宗说:“皇帝是一国之主,生杀大权是皇帝掌握的,陛下何必把这件事看得这样重,内疚自贬到这种程度呢?”

唐太宗并没有因为大家的劝说、宽慰而原谅自己。他自责地说:“正因为皇帝是掌握生杀大权的,才更应该慎重认真,严格地按照国家法律办事呀。而我却没有听从大理寺依法判决的正确意见,反而不顾法律,一意孤行,这怎么能原谅自己呢?”

天快黑了,唐太宗见大家一直跪在地上阻拦,硬是不让他去郊外,便感慨万分地说:“你们不要跪在地上了,快起来吧。我决定暂时不到郊外向上天谢罪了。但是,一定要下诏书,把自己的罪过公布于天下!”说着就毅然拿起笔来,写了一道“罪己诏”。唐太宗在“罪己诏”中检查说:“我在处理党仁弘之事上,有三大过错:一是知人不明,错用了党仁弘;二是以私乱法,包庇了党仁弘;三是赏罚不明,处理得不公正。”唐太宗向大臣们宣读之后,立即下令,将他的“罪己诏”向全国的臣民公布。

解读

为官者如果能做到依法办事,严于律己,上行下效,下面的人自然也就遵纪守法了。如果上面的人违法乱纪,不依法办事,徇私舞弊,上梁不正下梁歪,下面的人自然也很难成为守法的人。

戴胄依律秉公办案

名言

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亡。

——韩非子

故事

唐朝立国以后,制定了唐律(即唐朝法律)。唐律共五百条。它与前朝的隋律比较,减斩刑九十二条,减流刑七十一条。其余删繁除细,改重就轻,宽平得多了,因而很得民心。

既然有了唐律作为依据,大理寺少卿戴胄审案判刑的时候就照着执行。即便是皇帝讲过的话,如果与唐律不符,他也顶着不办。

有一次,唐太宗发布了一道命令:“在科举考试中,凡是伪造出身和资历的人,要立即向政府坦白自首,否则一经查出,就判处死刑。”

过了些时候,吏部查出有个已经金榜题名的举子,出身和资历都是伪造的。唐太宗知道这件事后十分震怒,立即下令革去这名举子的功名和官职,抓起来交由大理寺处理。

大理寺少卿戴胄在审问这个案子的时候,查明了犯罪的情由和事实。他没有根据唐太宗的命令把那个举子判处死刑,而是根据唐律的有关条款,判了个流刑(即流放边远之地)。

唐太宗闻知此事后大为不满。他差人把戴胄叫进宫来,很生气地质问:“我在命令中已经明确宣布,对伪造出身、资历,又不肯坦白自首的人要判处死刑,你怎么自作主张,只给他判了个流刑呢?难道你不知道我的命令吗?”

戴胄回答说:“皇上下的命令我怎么会不知道呢?不过我作为执掌刑法的官员,审案判刑都必须根据唐律办事,不然就会出现执法不公,量刑不当的现象。这就是我的失职了。”

“你只怕自己承担‘失职’的责任,怎么就不怕我在全国百姓面前失去信用?这国家大事是我说了算的,你一定要给我改判,一定要按我的命令办事。”唐太宗气势汹汹地说。

岂知戴胄也寸步不让,大声回答说:“唐律是国家参照前朝法典,根据本朝实际,集中众人智慧,反复研究推敲制定出来,又经过皇上批准才颁布实施的。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而当今皇上的命令,有的往往是凭着一时的喜怒发布的。我认为皇上个人的信用固然重要,但国家的法律、国家的信用更加重要。这是大信用和小信用的问题。现在我为维护国家法律的大信用,只好违背皇上的命令,让皇上失信了。”

唐太宗毕竟是个英明之主,他听了戴胄的答辩之词,觉得句句在理,于是感叹地说:“我虽然是一国之主,但在处理这件事情上没有你想得深,看得远。国家法律的大信用一定要维护。我看这件事就按照你的判决处理吧。很感谢你帮助我纠正了这个错误。大唐有了你这样敢于秉公执法的大臣,一定会兴旺发达。”

解读

国有常法,虽危不亡。法固然重要,但有了法,重要的是要执法守法。这样法才有了存在的意义。从上至下,执法如山,守法如律,国家的法律才会得到很好的维护,国家也才会兴旺发达。

李光弼执法如山斩御史

名言

法不立,诛不必,而欲为吏者之勿贪,不可得也。

——顾炎武

故事

李光弼,营州柳城(今辽宁省朝阳)人,唐代著名军事将领。他雄才大略,以智勇双全、治军严整著称。从幼年时期起,李光弼就善于骑射,步入军旅生涯后,他在治军管理和指挥作战方面,逐渐显露出卓越的才能,由于他治军严整,指挥有方,被郭子仪推荐当了河东节度副使。后来,他和郭子仪一起率军打败了安禄山及史思明,为彻底平息“安史之乱”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李光弼在统军作战期间,执法严明、军令如山、赏罚分明、威振三军。在一次战斗中,他所率领的部队中,有一员大将持利矛刺杀敌人,矛刺穿马的腹部,并刺中数名敌人;而同时也有惧怕敌人,不战而退的。李光弼对以矛刺敌者赏绢五百匹,不战而退者处以斩刑。他赏罚分明的治军方式使得部下和士兵在作战时能够奋勇争先,一往无前。

他的部下都知道他言必果、令必行,执行军纪军令严格无情。唐肃宗即位后,诏令李光弼担任户部尚书并率军赴灵武上任。当时太原节度使政令不行,由侍御使崔众统率驻军。肃宗诏令崔众,让他将兵权交给李光弼。然而,崔众却自恃自己是侍御使,仗着肃宗和朝廷中一些重臣的垂青,在军中狂妄自大,不可一世。过去还时常侮辱太原节度使,如今要他把军权交给李光弼,心中很不服气。于是,他就想故意为难一下李光弼。他见到李光弼时,故意不行军礼,并表示不能即刻交出兵权,想给李光弼难看。李光弼对崔众的这种狂妄傲慢和违抗军令的行为感到非常恼火,他立即下令把崔众抓起来,准备以军法治罪。正在这时,唐肃宗又派来使者,传旨诏令崔众为御史中丞。李光弼的部下看到这种情形,就有人出来劝李光弼说:“皇帝重用崔众,最好还是把他放了吧!”然而,李光弼断然拒绝了部下的劝说,仍坚持按军法处置崔众。他正气凛然地说:“崔众违抗皇上的诏令,故意不交出兵权,置军法军令于不顾,理应当斩,我现在要斩的是侍御使崔众,如果使者要宣布诏令,崔众纵然是御史中丞,官比我大,我也要依照国法军纪将其斩首。”说完,即刻命令军法官当众处斩了违抗诏令的崔众。肃宗派来的使者,十分敬畏李光弼的执法威严,始终没有敢把诏令拿出来宣布。

李光弼执法如山斩御史的消息不胫而走,在他统帅的军队中,将领和士兵个个受到很大的震动。而一些昔日里受崔众欺压的将士人人扬眉吐气,拍手称赞。全军也由此受到教益,从此以后,谁也不敢违背军令、军纪了。李光弼指挥的唐朝军队被人誉为“铁军”。

正是因为李光弼带出了一支军纪严明的军队,在随后进行的太原保卫战中,李光弼才能以少胜多,以自己不到一万人的军队打败了史思明率领的十万军队,取得了防御作战的胜利。在这场战斗中,李光弼用弱势军队先后杀伤了叛军七万多人,不能不称是军事史上一个成功的战役,李光弼指挥部队所取得的胜利为扭转整个战局起了重要的作用。

解读

言必果、令必行,纵是君王也要遵守命令,只有这样,法令才能贯彻到底,军纪才会得到很好的执行。不要畏惧强权,当执法失去公正时,法律的存在也就失去了意义。

姚崇不徇私情公事公办

名言

不为重宝亏其命,故曰令贵于宝;不为爱人而枉其法,故曰法爱于人。

——管仲

故事

姚崇是唐代开元盛世时的宰相。他为官几十年,始终清廉俭朴,办事公正,尤其是反对自己儿子升官的故事,至今被后人传为美谈。

有一年,唐玄宗新任命了一名吏部尚书叫魏知古,魏知古也是个刚正不阿的人,与姚崇是好朋友。那一年正赶上在东都洛阳考选进士,魏知古带人前去巡查。恰巧,姚崇的儿子正在洛阳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官,知道父亲几十年的老朋友如今掌管全国官吏的选拔和调动,便来求见魏知古。

“伯父,您一路劳累,这点补品请您补养一下吧。”姚崇的儿子非常客气地说着,把几盒补品放在桌上。魏知古一看是老朋友的儿子,自然是很高兴,并没有拒绝送来的礼品。

“贤侄,我看你一表人才,最近在干什么呢?”魏知古很关心地问。

“唉,伯父,您也不是不知道,家父一向对我要求很严,让我在这东都城里任个芝麻小官,见不着什么大世面,也很难有升迁的机会呀!”一提起这事,姚崇的儿子马上愁容满面,好像一肚子委屈似的。

魏知古知道姚崇一向教子很严,而且从不因为升迁调任的事为孩子说情,魏知古并不深知姚崇的儿子才识人品到底如何,便以长辈的身份语重心长地开导了年轻人一番。最后说:“你父亲这个人的脾气我了解,他不鼓励你入京做官,是想让你再锻炼一下,你应该体谅你父亲的心思才是。”

听了魏知古的话,姚崇的儿子恳切地说:“伯父的话我都记下了,只是我远离京城,很难受到前辈们的关照,如果伯父有机会的话,还请多替我美言几句,我一定不会辜负您的期望的。”

魏知古明白姚崇的儿子升迁心切,因为是老朋友的孩子,不好多说什么,便安慰他说,自己作为朝廷命官,职责就是任能选贤,提拔有才识的年轻人。你的抱负我已经知道了,不会让你错过好机会的。这些话总算让姚崇的儿子转忧为喜。

不久,魏知古巡视完东都的进士考选回到了京城。进见唐玄宗时,就把姚崇的儿子的请求告诉了唐玄宗,并说:“姚老相公一向教子很严,姚公子在洛阳也确实是职小位卑,但我对他的才识和为人了解不深,所以并没有答应他的请求。”

于是,唐玄宗就让姚崇进宫,直截了当地问姚崇:“你的儿子到底才能怎么样?现在做的是什么官职?”姚崇就把儿子的情况告诉了玄宗,并叹了口气说:“我的儿子官小位卑,但他能恪尽职守我就满足了,我看他为人贪欲而不够谨俭,总想着提职升迁。这次魏知古去东都巡视,他很可能去找魏知古疏通说情,我看他很难承担国家的重任,请皇上秉公处理。”唐玄宗见姚崇这样坦率,又毫不徇私情,便非常感动,就对魏知古说:“你应该照顾一下姚公子,对姚老相公不能这样不讲情面。”姚崇听到这话,忙说:“是我儿子不好,他不按陛下的规定行事,私下求情,陛下不严惩他已经是很宽大了,魏知古做得很对呀!”唐玄宗见姚崇如此深明大义,克己奉公,也非常感动,就同意了姚崇的意见。

姚崇果真没有看错自己的儿子,事隔不久,他的儿子就接受了贿赂,被人告到唐玄宗那里,正好姚崇的一个部下也接受了胡人的礼品,这件违法的事也告到玄宗那里。为此,姚崇心里很不安,为了严明法纪,姚崇请求玄宗依法处理自己的儿子,并引咎自责,辞去宰相的职位。唐玄宗深爱这个忠心耿耿,两袖清风的老臣,再三挽留。姚崇含泪说:“老臣是不得已啊,不这样的话,又怎能维护国法,教育后人呢?请陛下成全我的心愿吧。”玄宗无奈地答应了。

解读

公事公办,说起来容易,但真正做起来并不容易。对他人依法办事,是清廉,而对自己的亲人不徇私情,秉公执法,更是难能可贵,这种清廉公正更值得人敬佩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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