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作者: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主编   |  字数:2399  |  更新时间:2015-09-19 09:37:47  |  分类:

爱国教育

法律讲堂

——共铸法的丰碑

法治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以法律保障政治文明,是人类社会政治文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内在要求。20世纪80年代提出,要认真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法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备的法律体系,不仅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成熟的标志,也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前提。作为当代青年人,要学法懂法,用法护法,承担必要的责任和履行应尽的义务,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尽一份自己的力量!

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名言

有学问而无道德,如一恶汉;有道德而无学问,如一鄙夫。

——美国·富兰克林·罗斯福

故事

我是一个少年犯。在不满十八岁的时候,我就走进了这个围墙之中,至今已有十年了。整整十年,现在还剩余十四年刑期。我为什么会落得如此可悲的下场呢?现在就向大家讲讲我的犯罪经历。

当初,我也有过憧憬,也有过理想。在学校里,我曾经是一个深受大家喜爱的好学生,不但学习成绩好,而且愿意助人为乐,同学们谁有困难,我都会主动帮忙。因此,在同学中我很有人缘,口碑也不错,很多人都愿意和我交往,而且我是班干部,大事小情同学们都愿意跟我商量。在家里,我是爸、妈的好孩子。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迷上了港台的录像片、武侠片、电影,影片中的场面令我羡慕不已,武侠书里的英雄人物更是让我五体投地。我沉迷其中,幻想有一天,自己也能成为“大哥”或者“英雄”,上课和帮助别人已经变成让我讨厌的事情。和朋友在一起侃大山,吹“英雄”、学“大哥”让我陶醉,我的学习成绩也一落千丈。爸、妈再也不指望我能帮他们做家务了,我经常是放了学,不是和几个小哥们东游西荡,就是找机会打架斗殴。当时头脑里想的就是要做一个武侠书、录像片里描写的那些所谓的讲朋友义气,敢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大哥”和“英雄”。渐渐地,已经有朋友叫我“大哥”了。

直到有一天,一位朋友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地找到我说:“小强,我被人打了,你看,腿上还被扎了一刀。”我一看,他的腿上还缠着纱布,便问:“是谁,你认识那个人吗?”他说:“认识。我已经跟他们约定了,明天上午在城东大桥上见,我已经找了几个朋友,你一定要帮我,多帮我找些人,我知道,你最讲义气了,你要是不帮我,那就惨了。”我当时只觉得血直往头上涌,觉得自己是“大哥”,就是“英雄”,二话没说就答应他说:“有我在,你放一百个心,我一定会帮你摆平的。”

随后我就和他一起约了几个朋友,商定好第二天上午见。回家后,我找出一把刺刀,第二天上午与朋友汇合后,便直奔城东大桥。对方没有失约,也按时到了,见面一看,大家眼熟,对方也有人认识我,都不让我插手此事,而且这件事本来就是我的朋友错了。当时我也犹豫了一下,但一想到,我不出面帮忙的话,以后朋友会怎么看我,又怎么够哥们儿义气呢?最终,我还是拔出刺刀把对方捅倒在血泊中。当时我头脑一片空白,不知谁叫了我一声:“强哥,还不快跑!”这时我才狼狈地逃离了。

回到家后,爸、妈看到我身上有血,问我怎么回事,我说:“是不小心碰的。”妈妈过来帮我擦拭,“当”的一声,腋下的刺刀掉在了地上,上面还有未擦干的丝丝血迹。妈妈本来就有心脏病,见此情景,她当场就晕过去了。爸爸倒还沉着,他一边让我不要离开家,一边叫来邻居把妈妈送到医院。不久,我就被带上了冰凉的手铐,押上了囚车,从此开始了漫长的牢狱生活。

因为我犯了罪,爸、妈无脸见人,痛苦不堪,很短的时间里他们就苍老了许多。在看守所会见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花白头发、满脸憔悴的两位老人竟是我的父母,要不是姐姐在旁边,我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我的泪水不知不觉地滚落下来,爸、妈更是泪流不止,但更痛苦和伤心的是受害者一家,受害者在家是个独生子,三代单传,他死时才十八岁。由于他的死,他的妈妈一病不起,病好后精神因受到刺激,一直疯疯癫癫,时哭时笑,时打时闹,怎么也接受不了儿子已死的现实。现在,我头脑里最清楚的记忆莫过于判决书上的一句话:“被告人论罪应处以死刑,但因犯罪时尚未成年,故缓期两年执行。”这能怪谁呢,只能怪我自己,没有很好地辨清是非,约束自己,讲所谓的朋友义气,一念之差造成大错,不但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罪有应得。

因此,我进了监狱后,在管教干部的帮助下,深挖自己的犯罪根源,深刻认识自己犯罪所造成的危害,充分认识自己犯罪后应吸取血的教训。过去就是因为不听老师的教导,不听爸、妈的话,总认为他们的话多余,不合自己的意就一意孤行,不好好学习,不踏实做人,所以犯了罪,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在监狱这座大学里,我在劳动之余积极进行改造,学习文化、技术,发挥自己的一技之长。由于改造表现得好,多次受到法律减刑奖励。我现在才真正懂得,交朋友要交有理想、有文化、有技术,好学上进,伸张正义,助人为乐的朋友。讲朋友义气应该以不伤害别人、尊重别人、帮助别人为原则,否则就是害人害己。

我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真是追悔莫及,我很羡慕能在学校里读书的同学们。我表述了自己的犯罪经历和悔恨之情,就是想告诉大家,要珍惜宝贵的学习机会、学习条件,好好地把握自己,谨慎交友,不要被所谓的朋友义气所困所害。要努力学习,为父母争光,为学校和老师争光,做一个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民的人。

解读

我们活在世上,必须要承担各种责任,小至对家庭、亲戚、朋友,对自己的工作,大至对国家和社会。这些责任多半是应该承担的。不过,我们不要忘记,除此之外,我们还有一项最根本的责任,那就是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每个人在世上都只有活一次的机会,没有任何人能够代替自己重新活一次。如果这惟一的一次人生虚度了,也没有任何人能够真正安慰自己。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对自己的人生怎么能不产生强烈的责任心呢?在某种意义上说,人世间各种其他的责任都是可以分担或转让的,惟有对自己的人生的责任,都只能完全由自己来承担,是一丝一毫也不能依靠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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