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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的文《微微一笑很傲娇》
作者:小温柔   |  字数:6026  |  更新时间:2017-07-17 16:35:47  |  分类:

穿越小说

【喜文】合租的帅哥,居然是传说中的“闷骚攻”?!他还有一只“傲娇受”!

好吧。她擦擦口水,就当老天厚赐她这个腐女了。

可是,他干吗老勾搭自己?洗澡不关门?半夜爬上她的床?难不成,他还是传说中的“通吃”?

不认识风璃前,暮微总觉得自己便是一潭死水,而认识了风璃后,她才恍然发觉自己竟是无处不惊魂。

风璃初现时,一无俊马相伴,二无莲花践踏,依旧使得暮微眼前大亮特亮,白衣白裤,清淡儒雅,纤尘不染,尤其是唇畔似有似无的笑意,仿佛将天下风情尽收其间,叫暮微心头焉的一荡。

然而,荡完了,暮微就恨不能踹他到九霄外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他……他简直是只喷了香水的袜子,又酸又香,熏得她时而想头晕目眩,时而涕泗横流。

而风璃视若无睹,依旧悠闲的窝在真皮沙发里,伸手挑逗房东大妈心爱的波斯猫。体态丰满的波斯猫忙着打盹儿,根本不想理他。他倒好,不依不饶的,伸出两根葱白纤指捻着猫须使劲拽了拽。

这下波斯猫终于火了,伸爪就给了他手背留了两道纪念。

暮微大惊,刚想呼叫房东大叔出来救人。就见风璃似嗔似怒瞥了自己眼,转而又捻了捻猫须。

相对暮微的错愕,波斯猫更添了几两愤恨,打出娘胎便被人好鱼好肉的侍奉着,不要说挨揍了,就连吼叫都没有。而今,这番挑衅着实伤及了它的自尊,它牙齿一龇,奋力扑上前就是一阵乱挠。只是,让它无语的是,眼前这个人类非但没收敛,反而模仿它弓起爪子给挠了回来。

暮微目瞪口呆的望着沙发上的一人一猫,你挠我抓,来来往往,好不乐乎。

魂魄归位的零点一秒内,暮微的想法只有一个:眼前这个男人有病。即使没病,亦心理不完全。转念她就恭维起老天,恭维老天待人公平,给了眼前这个男人好皮囊的同时,没有顽固职守忘记剥夺他的心智。

很好很给力。然而,不到九分钟,暮微就反悔了,老天放水。

什么叫口若悬河,什么叫夸夸其谈,什么叫不说话会死,暮微都在风漓身上见识到了。向来自认才思敏捷的她竟呆如木瓜,只木木的看着两片薄唇宛如面馆师傅削面的刀片,除了翻飞就是翻飞……河流决口,狂奔乱涌,瀑布飞泻,水花四溅,都不过尔尔。

波斯猫率先受不了了,跳着高儿逃了。房东大妈见爱猫走了,不禁怒了,拍着桌案说:“暮微说小兄弟,就打咱们说汉语不花钱,你亦不能这样说。你不嫌累,它们还嫌被你念咕的累呢?”

风璃这才闷闷收口。暮微瞬时觉得大妈微笑时露九颗牙亦挺好看的。正谓物随主变,大妈好看了,暮微看她家的小公寓也更好看了。

小公寓的面积实在是不大,根据暮微先前的考究,阳面有个落地窗,如果睡在里面,每天早晨醒来,就能看点点窗外流泻来的阳光,暖暖的,如羽毛拂面,必然惬意无比。

暮微能想到的,风璃如何想不到?城市污染严重,晾晒白衣裳时,常常衣裳未干就已变成了灰色,倘若有了宽大的落地窗,阳光登堂入室,即杀菌又省事。

于是两人各占一个沙发,就谁得到小公寓争论不休,都有着得不到便将沙发坐穿的念头。

从晌午坐到日落。

大妈赔了两大碗香喷喷的炸酱面不说,连大叔拿来做观赏装饰的铁观音亦被他们泡了喝了醒神,心疼的大叔抱着心口直喊“宝贝儿”。

眼看快吃晚饭了,大叔终于坐不下了,拍着大腿说:“得了,都将就点吧,你们合租吧,房租对半分。”

暮微的眼皮大大跳了跳,如果说凤漓方才的言谈是颗炸弹,这合租的消息则无疑是颗原子弹。未作遐想,余光中对面的风璃眸光骤然闪了又闪,不是不情,不是不愿,而是狡黠。

其实,但凡能跟熟人合租,暮微便会翻着白眼跟风璃说:“跟只凤梨合租,做梦。”问题是,大学毕业,同学就各奔前程,作鸟兽散尽,留守这个呆了四年的城市的人单手能数。而与她有交情,又有说的来,就死党宛蕊。

可是,宛蕊眼中只有男友初淌,说什么“我很懒,需要男女搭配”。谁不知道,她是惦念初淌那点少得可怜的姿色。

最让暮微想起便肉疼的是,初淌得了便宜还卖乖说,“暮微,虽然我们家不缺灯泡,但是,如果你坚持,我还是愿意把储备间腾出来给你住……”他未说完,暮微手里的烧饼就飞到了他心爱的西装上。

丫的,你不介意,姑娘我介意。暮微头一次破口骂人。

兵家常道,先扎营,尔作战,方积蓄体力。刚毕业会儿,暮微就东奔西走找房子了,好不容易发现了一套合意的小公寓,半路又杀出只风璃来。

对两性同租,暮微持观望态度。曾有个论坛向网友征询对非情侣的两性合租的意见,得出了两个结论,同性合租叫做伴,两性合租则极可能演变成床伴。许是想添强说服感,“床伴”下面缀了行注解:“干柴遇烈火,光棍见寡妇,千秋铁律。”

没有人不爱脸面,然而现实太酷钱包太瘦,因此暮微没有节操的妥协了。

搬家那天,暮微凭借灵活的身手抢先占领了有落地窗的卧室,又怕风漓趁其不备来抢,便照宛蕊提议,当着风璃的面从衣服里面掏出个内衣,摔到了床上。

风璃迷人面颊抽了几抽,拎行李箱的手青筋暴露,关节发白,做了好几个深吸才控制住自个儿没扑上前掐死这个女人。老话说的果真没错,丑人多作怪。一个丑女人更是怪上加怪。自己是个风度优雅的男人,跟她争只会掉价。

可惜,暮微不认为他有风度,而是觉得他色厉内荏,害怕自己腰间的匕首。匕首是宛蕊给她的,宛蕊在两元超市发现的,银光闪闪,其实苹果都削不了。

宛蕊说,夫君,你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必须做好除狼措施。

暮微翻个白眼,咬着牙槽说:他要敢欺负我,我就踢他个断子绝孙。

说话间,暮微有意无意扫了眼欢快吃着肉丸的初淌。

也许是内心有鬼,亦或许是暮微眼神太犀利,初淌竟然噎到了,恰点没有被憋死。

宛蕊一面往初淌背上噼里啪啦的施展着铁沙掌,一面点头如捣蒜说:这个法子好是好,但稍不注意就可能踢死人,因此,你还是带刀较好。他欺负你,你就捅他大腿和屁股。说完,她又拍了拍胸脯,夫君,你放心捅,这两个地儿皮粗肉实,轻易捅不死的。你相信奴家,奴家是有经验滴。

暮微瞅了眼初淌,有心问问宛蕊,她的经验如何得来?然而,瞅着初淌被宛蕊铁砂掌蹂躏的两眼吟满水雾的可怜相,便心软了。

然而,当天夜间,暮微就意识到这把匕首今生只能沉睡了。因为,风漓喜欢男人。

当然,这种事谁都不愿说出来。是暮微准备睡觉时,风璃突然跑来跟她介绍自己的习惯:他没事时喜欢做点美食,可以请她免费品尝;晒内衣裤时要有固定的衣架,即使刮风下雨,都请她视而不见;不喜欢晚睡,喜欢裸睡,说能使全身神经放松;他洗澡时,向来敞着浴室门,理由是呼吸流畅……

前几条,暮微毫不犹豫的点头了,唯这条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他不怕被看,自己还怕看呢。

敏锐如风璃,他一眼就瞧出暮微的心思,他说,“不要说你面孔平凡身材平铺,就是你花面柳姿,我都没兴趣。”

暮微嚼了嚼,这安慰人的话怎么带了种瞧不起人的感觉。她越嚼面色越青,就在她要发作时,风璃又识趣的补充说,“如果你变性,我就考虑了。”

暮微瞪大着眼睛,好半响方消化掉他的话:她是女的,如果变性,就是男的,那么,他喜欢……

风璃觉得眼前的女人有头无脑,于是,干脆抱来大堆相册,略有赧色地指给她看。

花花背景中,风璃与一个男人或搂或抱或躺,亲密无间。

他又说,你再不信,就叫来当你面亲吻。

暮微对他们亲吻没兴趣,倒对他们谁攻谁受有兴趣。当然,鉴于刚认识,她就没好意思问,只私下一个劲儿揣测。几个月晃过,不必风璃再说什么,暮微就确信他对自己没兴趣,他能当着自己的面入室洗澡,能在她洗内衣时跑来跟她面不改色的说话,他甚至清楚暮微“大姨妈”几号,内衣尺码,内裤什么颜色。自打认识他老人家起,暮微买内衣时,再不必因忘了尺码而绞尽脑汁。

说良心话,暮微觉得,风璃除了记性好,其他方面也不错,就是有点儿过。

风璃是个爱干净的人,把家里打扫的纤尘不染.电视中丈夫下班回家,妻子拿拖鞋守候于门前的场景几乎天天被他们亲身演绎。只是,暮微总觉得,脚没洗便出揣入每周刷两回的拖鞋实在有点做孽。

风璃说他喜欢做点心时,暮微以为他是美化自己,当风璃将大碟泡芙端到她面前时,才意识真的小看他了。风璃不光会做各种点心,还会做饭,他不喜欢吃外卖,不是嫌贵,而是嫌不干净,就是暮微在外面吃了个茶叶蛋,回来都得先沐浴更衣,不然就不要指望耳根能清净。

暮微深深觉得,看风璃做饭是件很锻炼人耐心的事。风璃做饭时,要先备好菜,把预备做的菜摘好、洗好、配好,切菜的器具洗好、放回原处,再把摘菜留下的垃圾打包扔到楼下。

他说,这样做菜比较有感觉,暮微嗤了又嗤,心想又不是谈恋爱,要个P感觉。

做完菜,风璃又不慌不忙的洗净锅铲、搁回原处,锅台擦净,地板拖净。收拾的无以复加,他方上菜,而往往这时,暮微已经饿的眼花缭乱了。因此,她提议帮他传菜,他挥舞着锅铲说,行啊,只要你不偷吃。

好吧,暮微承认,自己的伎俩在风璃面前就是小儿科,自己的耐心在他心中就是裹脚布,她不偷吃,她外出吃。然而,她在外吃了几次,就几次被风璃挡在门外,斥责她是细菌的携带体,非叫她到楼道窗处风干个把小时。

也不知被哪个眼尖的看到了,没过几天,楼里楼外,凡是个人就晓得九楼有个怕丈夫的可怜女人。

风璃,在暮微生命中,承受了无数个“最”,最思维奇特的人,最爱干净的人,最杀人不血的人,还有:最臭美的人。无论何时,他都要求自己像完美看齐,白天除了沐浴其他时候绝不允许自己衣衫不修,吃饭时绝不允许自己打嗝儿,吃零食前手中必须备好擦面巾,洗完澡要浑身擦满柔肤水,夜晚不能在被窝外的地处打哈欠。即使不化妆,每天早晨亦会在镜前待半个小时以上,有时候做饭,都有意无意对着玻璃、瓷砖、洗菜水等能照影的物什浅颦微笑。

至于,那天他怎么搞的满身怪味,暮微自然不会忘记,只见风璃细皮大脸红、黑、白、绿各种颜色不断交替变换着,好半响才支支吾吾的说出缘由。

原来,前天他跟同事爬山爬累了,便就地野营。半夜有同事有事回家,黑灯瞎火看不清,便把他的袜子穿走了。而他没带备份,郊外又买不到,深思熟虑下便跟女同事借了点香水……

风璃一面说,暮微一面笑,从沙发滚到地板上,觉得穿走风璃袜子的人是天下最可爱的人。

风璃不尽严以律己,对暮微同样毫不懈怠,三天两头就搞得暮微欲哭无泪。比方说,某天,他突然跑来跟暮微说你腿挺长,穿高跟鞋会verybeautiful。

暮微当时正跟宛蕊聊天,没往深处想,等她隔天回家时,惊然发现自己的鞋柜被洪水洗劫似地,只剩下一双从未见过的银色高跟鞋,小巧的鞋跟似冰雪晶莹。

她正惊疑时,风璃从卧室出来,靠着门框摆了优雅的姿势,说,“小区来了个收二手货的大叔,我就把你那些破鞋卖了,又添了点钱买了这双鞋,漂亮吧?漂亮吧!”

漂亮?暮微只想那鞋跟给他头顶凿个花想必更漂亮。

风璃选择无视暮微的愤怒,“你不懂吗?你真不懂吗?即使你不懂,看书也能懂。研究说了,女人穿根高跟不仅姿态美,更是衬托某种高度,给人印象积极良好,是公认的社会版女人;而穿平底鞋的女人,不是没有远大理想极易满足,就是被男人捧在手心当瓷娃娃呵护,再不就是甘愿平庸,向虎背熊腰猪臀象腿靠拢……”暮微仿佛听到了大群蜜蜂在耳蜗里嗡嗡作乱。

当暮微穿着高跟鞋时,风璃拇指和食指在下巴处摩挲又摩挲,暮微谦逊词儿都准备好了,他竟严肃说:“你腿弯啊!得了,你也割肾整容吧。”

他大叔能忍,他大婶能忍,姑娘我不能忍。于是,暮微回请他猜谜,大珠小珠落玉盘。

风璃自然想不出,暮微得意一笑,翘着兰花指点了点他额头的两个小疙瘩。风璃面色煞白如灰烬,掉头走了。

小人与女人都不好养。因而,风璃还是专门找暮微解释,她跟他合租,就得对他的颜面负责。

隔天逛街时,在风璃的三寸不乱的舌头鼓鼓吹下,暮微又头昏脑胀的买了条白裙。风璃嗜白如命,他的上衣除了白色其它什么颜色都不穿。

受言情小说熏陶,暮微很赞同男人穿白,“白衣翩然,清逸绝俗,少年英姿勃发,自是俊朗不凡。”常瞅着风璃陷入陶醉状态,觉得李寻欢复活了。

风璃见暮微很支持自己,便自掏腰包把家中里里外外都换成了白色,白门窗、白地板、白家具、白碗碟……连暮微的牙刷都被他剥了紫外皮成了白的。

暮微瞅着毁容的牙刷,只觉得的血液倒流。当风璃再次跟她乐不疲倦的说白色如何好看时,脑海就浮现出佟湘玉的名言,“额错咧,饿真滴错咧,饿就不该到这个地方来……”

每次逛街时,风璃都要求暮微穿白裙踩高跟,大红腰带紧紧束着略微细致的腰身,长发流落两肩。风璃觉得,只要不细看,都会觉得暮微妩媚又动人。

其实,暮微不愿逛街,除了嫌累嫌花钱,便是嫌风璃。喏,他分明眼神迷离绵长的注视着某个帅哥,嘴巴里仍能源源不绝的吞出各种让暮微抓狂的话,且深刻的结合着其下的地利人和。

自知说不过他,暮微只能拼命抚着胸臆,心中默念“我叫不生气,我叫不生气,问世间冷讽乃何物,只叫人惊觉生不如死……”然而,当她踏入社会,遇过各类冷诮时,惊然发现他们拍马都追不上风璃半个衣角儿……

扎完营,暮微就开始找寻自己的人生战场。毕业前,被学校分配到校友的公司做实习文秘,专业不对口,做的战战兢兢。就在她转正前夕,那个又秃顶又滚圆又死鱼眼的老头给她发出邀请,请她共享某大宾馆的折扣贵宾房。于是,暮微很果断的炒了他。她以为靠自己通宵熬夜赚来的几本证书能很快找到新工作,现实却狠狠给了她几榔头。

毕业又两个月,大部分公司已人满成患,她只有见缝插针的份儿。按照风璃传授的经验,她首先重新作了份的简历,个人信息﹑自我评价﹑文化教育背景﹑实习经历,A4纸打印。没想到,竟初战告捷,一家比较有名的广告公司的创意部总监说,你明天就来上班吧。

暮微很怀疑自个儿耳朵,盯着他的脸足足两分钟,只觉得自己被什么捆着倏地从地狱拉回了天堂。

总监说,你要把你工作当成天职。

暮微心里诧异,天职?不是说大夫的吗?虽然自己对现在的大夫持诸多怀疑态度,可老祖宗说了,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转念又想,广告创意就是这样叫你回味再三也不懂其意。

晚饭时,暮微特意捧了本合同,关于薪水那段被她拿笔标出,扒了两下饭,瞅两眼合同,间或发出个喟叹。

风璃头不抬的专心吃饭,不同往常的是,他掉出来好几粒大米。而这几粒大米,落在暮微眼里,怎么看都别有深意。她心里窃窃笑了,心想自己扬眉吐气的机会终于来了。虽没问风璃做什么的,但瞅着他每天都有时间跑超市买菜做饭,想来就不是什么要紧工作。

吃晚饭,暮微乐悠悠喝完水,准备洗刷睡觉,风璃却拦下她,递了张名片给她。

秋城集团,财务部总管:风璃。

暮微眨眼,再眨眼,再再眨眼……只觉得有股子火烧火燎的气息从心底跃起,扶摇直蹿脑门,击得自己必须撑着椅背方勉强站稳。

原来,她那点薪水还不如他单月奖金;原来,他委身这种小公寓委屈跟自己这种小人物合租,是在积攥创业资金。原来,自己把马屁拍肿了都赶不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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