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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肉搏之前
作者:沙一沙   |  字数:3541  |  更新时间:2017-06-07 10:01:17  |  分类:

都市小说

陈家兴把手枪收起来,慢慢地说道:“从前,有一个人,他做了一件错事,被抓了起来,判了死刑,后来……”当下把自己的那些事情变作一个陌生人的口吻说了出来。

罗漪是一个冰雪聪明的人,从陈家兴的叙事语气和心情的沉重知道,他说的故事其实就是他自己的故事,那个被狱友叫做蝎子的人,就是陈家兴自己,虽然他没有点明故事里面的人就是他,如果不是当事人,又怎么会把这件事的内幕了解的那么清楚?想起陈家兴整天趴在蝎子的洞口观察它的习性和生存方式,罗漪由衷地说道:“那个人,真的了不起,凡是一个有恒心有毅力把一件事做到底的人,就是圣人,虽然他是为了逃避刑罚,也算是人间的奇人了,竟然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下,没有气馁,依旧坚持自己的观点,如果,他还活着,完全不必感到内疚,选择越狱,是每一个人的决定,他们都是成年人了,能够为自己的未来做主,死了,是自己的选择,活下来,是选择之后的幸运。从今往后,每一个人都要开开心心地活着,是不是?”

陈家兴感激地看着她的脸,是罗漪,用一双神奇的手,打开了萦绕他心中的心结,他激动地说道:“谢谢你,姑娘,这么多年,终于有人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说出了最有说服力的话,如果,蝎子不死,他一定会因此感激你的,对你亲口说一声谢谢。”

罗漪微笑着说道:“这件事,发生多久了?”

“快有十年了。”陈家兴望着落日说道:“十年,人生有几个十年呢?我来收拾晚饭吧。”

罗漪跳起来说道:“还是我来,我是女人,应该擅长做家务,要不,会嫁不出去的。”

陈家兴挤了挤眼睛哈哈大笑着说道:“你放心,你嫁不出去的话,我帮你找一个欧洲的王子,让全世界都能看到你的风采。”

罗漪眼睛飞快地看向武梦侠那边,摇头说道:“唉!算了吧,我就是一个灰姑娘的命,可不想找什么王子,只要能让我欣赏的人,就是一个癞蛤蟆也是王子变的。”

陈家兴被她诙谐的语言逗得哈哈大笑,很久没有走出沙漠了,想不到,这个世界上的年轻人一个比一个更幽默,更有理想和活力。

陈家兴出去找武梦侠说话去了,罗漪在一旁弄干粮,准备晚饭。罗漪弄的晚饭很丰盛,有熏烤的出来的羊腿和卤肉,还有一瓶白酒。

陈家兴和武梦侠却不习惯喝酒,每个人只喝了一两酒就不喝了,罗漪说道:“男人喝酒才会更有力气做事。”

武梦侠诧异地说道:“这是谁说的?以前怎么没听过这样的话啊?”

“我爸爸说的。”罗漪理直气壮地说道,现在,每当说到父亲,她的心里已经不那么难受了,在人命贱如草的沙漠里,活着,是一种幸运,死了,就是命运,怨天尤人只能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

几个人都知道晚上必有一场恶战,却都毫无惧色,话句话说,就是害怕了,也只能无事无补。只能勇敢去面对任何一件事,武梦侠忽然指着那些不时伸头看着这里的狼群说道:“真是一道好风景啊,我们在这里喝酒吃肉,狼群在一边馋液欲滴,换做别的任何地方,都看不到这样的人间奇景。”

罗漪莞尔一笑,说道:“你说这话真是有笑谈风云的气魄,那些狼,也真的能忍得住。”

武梦侠说道:“他们是纪律部队,没有狼王的命令,不会展开进攻的,我估计,就是交战,也要在十点以后的时间,那时候,人的体力下降到最低点,困意渐渐上来,狼就开始进攻了。”

罗漪被他的一句,纪律部队逗笑了,笑颜如花地说道:“原来,狼也很聪明啊,不是鲁莽匹夫。”

陈家兴说道:“狼的狡诈可怕就在这里,它们知道怎么才能用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胜利,这些年,我在沙漠里也杀了不少的狼,知道它们的习性,很凶残很暴戾的,就是同伴的尸体也会毫不在意地吃下去,狼群远途奔袭,头狼跑在前面,如果,头狼坚持不下去,死在半路上,狼群也会把头狼吃了,大伙补充完体力,会出现另一匹头狼,带着大伙儿继续走下去。”

武梦侠惊讶地说道:“这样下去,狼的战斗力岂不是原来越弱?”

陈家兴小小抿了口酒,说道:“其实不然,作为头狼,都是体力好,战斗力强的狼,轻易不会倒下来,如果,倒了,不是体力不行,是因为年岁大的关系,已经不能适应做头狼的角色了,那么,狼的退役,只有一个下场,就是做狼群里面,所有狼的食物,把墓地设在同伴的肚子里,也是狼群的独创,其他的野兽都没有这样的传统。”

罗漪心有余悸地看了一眼不远处的狼群,说道:“狼凶残到这样的地步,看到了猎物还能保持如此镇定,狼王的地位,在狼群里面真是号令群雄,莫敢不从啊。”

陈家兴点头说道:“正是这样,这群狼的狼王是一头白色的狼,白色的狼很少见,百年不出一个,出现了一定有着更强壮的体力和威望,更难斗,我很怀疑……”说到这里,陈家兴犹豫了一下,才说道:“我怀疑,狼王不是这里的狼,应该是一头外来的狼,前几天,我们把它带来的狼群消灭的差不多了,昨天,这个狼王竟然又纠集了更多的狼过来,你今天冲进去,那些狼几乎是一哄而散,就说明,这些狼来自不一样的群落,是临时走在一起的,彼此之间还缺乏配合,如果是一群在一起生存了一年以上的狼群,你今天这样冲进去,绝对不会囫囵着出来,群狼一拥而上,打不胜打防不胜防,任何一张嘴巴和蹄子,都是攻杀的利器。打狼只能打头,别看狼头号称是铜铁做成的,却顶不住一粒子弹的威力,如果用棒子打,就不能打头,只能敲狼的腿部,狼腿是麻杆腿,很脆弱,使劲一敲就敲断了,最后一个致命的地方就是心脏,只有狼跃起的时候,才能打中狼的心脏,这几个部位都是狼的弱点部位。”

陈家兴所说的几个重点部位,现在只有头部适合打击,其余的腿部、心脏,都不适合攻击,打腿部,手里没有合适的木棒,打心脏,必须等狼扑下来才行,狼的身体扑下来,只有一秒钟的时间,人在惊慌失措的情况下,怎么能做到最精确的射击?因此,在武梦侠的心里,一向都是,乱射一气,不死的狼,因为流血、缺乏有效的治疗,慢慢就会死去。这样做,对狼固然残酷了一些,总比被狼吃掉要好一些。

武梦侠这才觉得陈家兴对付狼很有一套,他的办法就是门外汉的打法,只有象陈家兴这样,有针对性的打击,才能把狼群消灭干净。

罗漪没有跟狼群正面交锋过,拍手叫好说道:“这样,狼群岂不是不堪一击?”

陈家兴笑了笑,说道:“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首先需要有精确的设计技术,其次,需要镇定,有临危不乱的心态,最后需要过人的臂力和勇气,这几样,你有哪一样?”

罗漪这才说道:“我一样没有。”

武梦侠不忍看到罗漪吃瘪,说道:“其实,就是一个经验的问题,只要经常跟狼群交战,这些方面都能做得到。”

陈家兴不得不打击他一下,说道:“你有经常跟狼群交战的机会吗?跟狼群遇上了,就是白刃战,不是狼死,就是你死,没有别的路可以走,只有杀死狼,人才能活下去,要知道,狼是冷血的,不可能给人第二次机会。”

陈家兴对待武梦侠的态度让罗漪很不高兴,可是,考虑到他也是为了武梦侠好,只得按耐住心中的不快,说道:“你说的是,我们会小心对待狼群的。”

武梦侠此时考虑的是,陈家兴会不会因为手里有了武器,而变得趾高气扬起来?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陈家兴将会变得比狼群还要危险,毕竟,狼群是无情的,可是,能杀死人的,自古以来都是人杀人的时候居多,狼吃人的数目,毕竟只占据了少数,防狼,更要防止人的伤害。他倒是对于如何打狼并不怎么关心,正如陈家兴所说的那样,狼群之间还有一个磨合的过程,他们三个人不等狼群的关系磨合好了,就会离开沙漠,今晚这一战,他有充分的信心击退狼群,唯有对陈家兴感到不放心。

到了晚上,武梦侠从望远镜里面看到狼群果然变得骚动不安起来,不禁它们之间互相撕咬,还显得坐立不安,很多狼开始在隔着沙沟的对面来回奔跑,好像身体里面有着使不完的精力。

武梦侠想了想,告诉罗漪在这里看着狼群一会儿,他悄悄离开了,正当罗漪为他的去向担心的时候,武梦侠穿着厚厚的棉衣,抱了一大包仙人掌回来。

原来,在沙漠里可以热烈生长的,只有这种特别耐旱的植物,它们疯狂地生长着,在沙漠里随时都能看到,他想利用仙人掌上面的荆刺来阻止狼群的攻击,幸运的是,狼群只在正面布防,不曾把他们包围,狼总是狼,不会象人那么懂得策略。

武梦侠他们不能撤退的原因是,驼马和人在一起,撤退的时候,辎重很多,驼马将会成为负累,狼群一旦随后追来,在广阔无垠的沙漠里将会陷入被动,因此,只有在原地坚守,而不是撤退。

武梦侠在沙丘的上面把仙人掌排成一列放好,如果狼开始进攻,仙人掌会充当第一道防线,让狼群的攻击稍微阻塞一点,那么,他们面临的压力会减少很多。当争斗一旦开始,战斗很快就成为白热化的状态,多争取哪怕一秒钟都是救命的一秒。

武梦侠做完这一切,拍了拍手,坐在罗漪的身边,陈家兴又把竹笛拿了出来,武梦侠却无心跟他学习吹笛子的技术,他的心中充满了战意,双拳紧紧握在一起,看着身边柔弱纤细的罗漪,暗暗下了决心,哪怕自己的性命不在了,也会保护好罗漪,让她不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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