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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杀手约翰尼
作者:盛文林   |  字数:1993  |  更新时间:2016-07-13 18:26:46  |  分类:

儿童教育

杀手约翰尼

作者:理查德雷蒙

警方开始追捕,裁缝约翰尼开始逃亡。联邦调查局的调查人员把他列为第一号公敌,列入危险分子的名单。约翰尼本来是排名较后的人,但是联邦调查人员在对堪萨斯州的危险分子进行了大范围的普查后,做出了这样的变动。

裁缝约翰尼是一个无固定职业的艺术家——职业杀手。

他的薪水与职业相仿,他杀人是因为他喜欢杀人他常常从杀人中得到乐趣。一次行凶至少要收取一百美元,曾经有一次抢劫劳工组织,他得到了三万美元。

他有时使用冲锋枪,但一般情况下使用左轮手枪。他的胳臂有点短,总是把自动枪装在上衣口袋里,手臂垂在旁边。左轮枪不经常卡壳,比自动枪命中率高,但是体积太大,并且掏枪或射击速度也跟不上。警察和侦探们都佩带这一类沉重的职业左轮枪。

裁缝约翰尼的绰号有多个来源,第一点,他的脸色灰黄,有着细长灵巧的手指,身高约六英尺,嘴形端正,眼睛淡绿,表情严肃。最初,地下团伙们曾称他为“冷面杀手”,因为约翰尼没有任何人情味。不过,“冷面杀手”的绰号并没有持续多久,他不想让人们想起这一事实。

福兰克马苏罗犯了一次错误,有一天他当面叫约翰尼冷面杀手,几天后,福兰克便被送进了停尸房。于是,地下团伙们私下又给了他一个新的绰号——裁缝。因为殡仪员花费了很大的功夫缝缝补补才把福兰克和约翰尼的其他受害者整容整得几可辨认。

约翰尼井不是很出名,但是,联邦调查员却照样跟踪他。

约翰尼早就知道追捕已经开始,过去的两周里,他躲藏在珍妮大街玛尔的住宅里。他并不是经常去找娼妓,玛尔是最近才上钩的,他认为联邦调查人员还不盯上玛尔。

一天早上,报上自豪地报道说,联邦调查人员用七颗子弹和一张通向大赦的单程票收拾了尼克摩拉尼,于是这就把约翰尼推到了第一名。约翰尼并不想成为第一名,他有些担心。

他知道还有其它可以藏身的地方,但他必须不停地转移,走在警察的前面。玛尔不在,他便开始逃亡。他走上人行道,四周扫视了一下,如同小流氓一样。他径直走向一辆出租车。

但是清洁工说:“等一下,约翰尼。”说着右手从左臂下抽出来。时间不足一秒,杀手没来得及掏出左轮枪,枪声响了,穿透了上衣口袋。

接下来约翰尼所知道的是他躺在人行道上,右肩左臂感觉麻木,旁边是一摊鲜血。

联邦调查员并不想杀死杀手,有关杀人的记录都记在约翰尼的头上。他失血很多,他们把他送往医院,做手术,输血。然后把他塞进精神病房,特别监管。

恢复语言功能后,他仍然不说话。三天后,他便走动自如了。他们计划把他带走,监管人员不时地走动着。约翰尼极力想与实习医生搭上话,他们的工资很低。约翰尼还有最后的几招。在他的鞋底夹层里还有一干美元,他的衣服挂在衣橱里,实习医生可以去取。

如果冲出去,他决心再也不依靠装在兜里的手枪了。他清楚地记得,联邦调查员一下子从肩套里拔出枪来,速度之快,随时都能击倒约翰尼。

那天夜里他冲了出来。他能走动,走向窗户时监管人员也没有制止他。窗户上有铁栏,如果愿意约翰尼就可以把手伸出去,一点没问题。在窗户上方,垂下来一根铁丝,铁丝上系着一把左轮枪,约翰尼一转身,手枪便到了手中。

监管人员的衣服穿起来不合身,只好对付对付了。

当然,他被发现了。没有走到大门口,警察行动起来。值班医生有点大意,汽车钥匙插在车上。速度就是生命,约翰尼驾着车左冲右撞,不到一分钟,便消失在车流之中。

他们搜遍了他经常藏身的几个城市,他则避开了那些城市。他蓄起了胡须,着装讲究,但行为仍然粗鲁。他目光犀利,却戴着平光镜。他灵活地逃来逃去,最后逃到了塞拉斯山脚下的一个小镇上,就在旧金山后面。

这地方的居民们属于奇特的氏族群,他们互相猜疑,饭店里没有正常客人。镇上没有疗养院,但这里适于健康的气候吸引了许多病人,他们住在饭店里,用空气来治疗各种各样的病。

这是一个最好的藏身之处,因为陌生人不断地出现,所以新面孔便引不起注意。约翰尼面孔灰黄,于是他便装扮成他想扮的样子。

他提心吊胆地躲着追捕,他隐藏了一周,并训练着从枪套里掏枪的动作,直到他熟练地掌握了迅速从枪套而不是从口袋里掏枪。

当他认为自己必须出击时,他要小心应对。离开小镇两英里,他找到了一个废弃的水利建筑工地,一个有一英里宽、冲刷出底层熔岩的大火山口。这是一个偏僻的地方,裁缝约翰尼开始在这儿练习射击,他很满意,自己的技术能够击败任何一个联邦调查人员。

他时刻关注着报上的消息,但是情报部门却保持沉默,一言不发。所以便不可能发现他们了解到什么,目前在哪儿搜查,离搜查出自己还有多远。

然而,有一天,当约翰尼散步到那个工地时,过去曾见到过,并说过一两次话的一个人突然说:“裁缝约翰尼,你被捕了。”

约翰尼没有再听到什么,也没有停止思考,他一听到第一个字就做出了反应。他伸手去摸枪,却摸到了停尸房,又有别人晋升为公敌第一号。

“让我最不明白的是,”联邦调查员说,“他的枪装在肩套里,他却为什么要到口袋里掏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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