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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章
作者:盛文林   |  字数:15776  |  更新时间:2012-08-20 17:06:31  |  分类:

儿童教育

第十章 衣饰·饮食

衣饰·饮食

遮羞布

据《旧约创世纪》中记述,上帝把他造出的第一个男人和女人,即亚当和夏娃安置在伊甸园内生活。上帝吩咐亚当和夏娃,园内各种树上的果实都可任他们俩摘吃,只是对分辨善恶的智慧树上的无花果不能摘吃,否则就会断送性命。

有一天,蛇对夏娃说,你们吃智慧树的果子不一定会死,因为上帝知道你们吃了那果子,眼睛就会看得见,就和上帝一样能知善恶。夏娃听了蛇的话,便摘下无花果和亚当一起吃了,结果两人眼睛果然明亮起来,才知道自己是赤身裸体的。于是,两人赶快拿起无花果树叶编成裙子来遮身。从此,无花果叶子就成为“遮羞布”的同义词。

雨衣

印第安人用天然橡胶乳制出的胶鞋,具有无法估量的深远意义。到了1823年,人们在第一双胶鞋的启迪下,试图把橡胶向更加广泛的生活领域内推进。

在这一年,美国一位叫麦金托什的人,把天然橡胶涂在了布外套上,用以遮挡雨水。但是,麦金托什的雨衣实在令人啼笑皆非,夏天它非常粘手,软软乎乎,让人简直不敢触摸这只“粘老虎”,可是,冬天一来,它又板起一副庄严的面孔,硬得像只牛皮,简直无法穿在身上。麦金托什的雨衣虽然并非成功之作,但它毕竟是一项了不起的发明,成为世界上的第一件雨衣。

睡衣

欧美研究服装史的专家认为,“睡衣”一词在希腊语和乌尔都语里,指的是晚上在房内穿的一种肥而宽的裤子。后来侨居印度的英法服装设计师又在这种款式裤子的基础上加以发展改进,产生了专供夜晚房内穿着的睡衣。到19世纪后半期,睡衣已普及欧洲各国。

睡衣一般由穿着宽舒的上衣和裤子组成,据欧洲古代名医伊博萨卡里的著作介绍,伊斯兰世界早在公元9世纪就有这类睡衣了。然而,当时的欧洲,即使是王公贵族还不知道“睡衣”是何许物呢!直到16世纪,意大利才普及睡衣,因为当时意大利已同其邻国土耳其建立了不少通商口岸。

在罗马时代,睡衣是专供上层富有阶级使用的。有的学者认为,睡衣是十字军东征时代(公元11世纪末至13世纪末)欧洲人从伊斯兰世界传入的。

领带

领带是上装领部的服饰件,系在衬衫领子上并在胸前打结,广义上包括领结。它通常与西装搭配使用,是人们(特别是男士们)日常生活中最基本的服饰品。

领带常能体现出佩戴者的年龄、职业、气质、文化修养和经济能力等等,它同其服饰一样是人类独有的文化特征。它的产生受地理气候、生活习俗及审美情趣的影响,也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变化的一种客观反映,同时它作为物质与文化的产物顺应着历史的潮流,在求新求美中,处于不断的演变发展之中。

1668年,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在巴黎检阅克罗地亚雇佣军,雇佣军官兵的衣领上系着的布带,这就是史料记载的最早领带。领带的历史由此开始了。从此,服饰文化史上就盛开着一朵经久不衰且摧璨耀目的奇葩。

说领带离不开谈西装,可以说领带和西装是一对孪生兄弟。领带的产生和发展同17世纪欧洲的男子服装的变化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

17世纪的欧洲男子穿紧身衣,戴耳环,穿花皱领衬衫,丝绒,高高卷起的发型上面戴一顶小帽,敬礼时用一个有流苏的小棒把它举起。衬衫当做内衣穿在里边,衣领装饰相当华丽,高高的领子加了一圈花边,衣领上绣上了美丽的荷叶边,衣领打折迭成花环状,这些领子露在外面,从外衣就可看到。

直到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宣告了宫廷贵族生活的终结,男人放弃了华丽服装,改换成简单朴素的装束。那时流行类似燕尾服式样的帝国式服装:上衣高腰节,裙摆自然下垂,大领口加灯笼袖,胸部以下略有装束,华丽的衬衫领子没有了,代之以襞领,襞领前系黑丝领带或系领结。领带呈领巾状,用白麻、棉布、丝绸等制作,在脖子上围两圈,在领前交叉一下,然后垂下来,也有打成蝴蝶结状。

据说诗人拜伦对领带给法很讲究,等到他结好满意的样式时,弃置一旁的领带己堆积如山了。那时女性也结领带,有位安公主喜欢组合黑色缎带和蕾丝制的领带,打出典雅而别致的领结。

1850年左右,西服作为运动服被采用。到1870年左右,人们都开始穿西服了,领带成为时尚,一种与西装搭配而不可缺少的装饰物。根据一些服饰专家的分析,领带正好像胸衣、裙子一样展现了人们的性别特征,象征着二种富有理性的责任感,体现了一个严肃守法的精神世界,而这恰恰是当时男性们所刻意追求的。这时领带形状为带状,通常斜裁,内夹衬布,长宽时有变化,颜色以黑色为主。

19世纪末,领带传入美国。美国人发明了细绳领带(或称牛仔领带),黑色的细绳领带是19世纪美国西部、南部绅士的典型配饰。后来又出现了一种以滑动金属环固定的细绳领带,称保罗领带。

现在领带基本沿袭19世纪末的条状款式,45°角斜向裁剪,内夹衬布、里子绸,长宽有一定的标准,色彩图案多种多样。经过几个世纪的演变发展,随着文明程度的提高,领带也越来越讲究艺术和精细,从款式、色彩上趋向更完美、更美丽。

领带在中国古代文献有记载,《宋史·五行志》里有“北海县蚕自织成绢,成领带”。这里“领带”是指古代衣领上的饰边,而不是现在的领带。从领带传播的历史来看,领带最早传人中国的时间与西服传入中国的时间大致是一致的。

风衣

风衣的出现,距今不到100年。英国的衣料商托马斯巴尔巴尼年轻时就经营服装面料,并积极开发新品种,他在同行的协助下,经过反复试验,终于制出了防水加毕丁(一种细密的棉织物),使棉织品用于风衣取得了成功,并于1888年取得专利权。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托马斯巴尔巴尼为了适应战斗的需要,设计了一种堑壕用的防水大衣,款式为双襟两排扣,有腰带,领子能开能关,插肩袖,有肩章,在胸部与背上有遮盖布,以防雨水渗透,下摆较大,便于动作。

通过试用,英军认为这种堑壕大衣便于在雨中作战的士兵穿着。1918年,英军决定正式采用。

随着时代的变迁,当年军人穿用的堑壕大衣逐步演变成为生活服装,但其款式一直是现代风衣的基础。风衣也由单纯的男式发展到今天的男女两种并存,式样设计上也出现了多种花样。在门襟设计上,由原来的双排一种发展到双排扣、单排扣、单排门襟暗扣、偏开门襟等多种;衣领设计有驳开领、西装领、立领等;风衣的袖子也变得多种多样,有插肩袖、装袖、蝠袖等。风衣的色泽、装饰物也有较大的变化。女式风衣的款式更是日新月异。在国际市场上,风衣已成为服装类的主要品种。

拉链

1893年,美国芝加哥一位精力充沛的发明家威特库姆·贾德森作了一项他自称为“用一次连续性的滑动,使一连串钩子自动咬合和分离”的设计。这项设计包括两条链条,每条上都装有交错的链环和钩子,当滑动部件在链条上滑动时,两条链条上的钩子和链环就咬合在一起,这就是当时的拉链,一般都装在男女穿的鞋子上。只是这种拉链既笨拙,又不平滑,顾客经常叫苦不迭。贾德森绞尽脑汁,经过多年的努力,做出了一些改进,他把所有的钩子都装在拉链的一边,所有的链环都装在另一边,再把它们安在线带上。

1905年,贾德森换了个商标名称,拉链的销售量就有了显著的增加。尽管如此,许多女顾客还是在公共场所当众出丑,因为拉上的拉链经常崩开。

后来,贾德森无意中发现宾夕法尼亚州的一位律师兼国民警卫军上校华克在拉链设计方面也很有兴趣,于是,他们俩共同开始了拉链的改进工作。

华克不久在新泽西州创办了一家“自动风纪扣公司”,顾客都争先恐后地购买他的新产品。

经过改进的新产品还有不少问题。贾德森和华克都感到有必要聘请一位技术高明、受过专门训练的机械工程师。1906年,瑞典出生的圣德贝克工程师远涉重洋来到匹兹堡一家电气公司工作。1907年,华克和贾德森经过协商,与圣德贝克签订合同,改进贾德森发明的拉链。经过一段时间的改革,生意仍不兴旺。当时这种拉链远看像一排牙齿,近看好像一串小鸟巢,环状的部件互相联结在一起,上面装有一个拉件,能自动滑动。这些小的部件用金属一次压制而成。以后,他们在一起又精心设计制造了一批专用机器,开始生产出一批高质量的拉链。

牛仔裤

牛仔裤这种全球性流行的服式,发源于美国。

19世纪50年代末,有一个名叫利维·施特劳斯的普鲁士裔美国淘金者来到旧金山。他原先是个布商,随身带了几匹可做帐篷、车篷的帆布,但他看到淘金工穿着的棉布裤极易磨破时,便用所带的厚实帆布裁做低腰、直腿筒、臀围紧小的裤子出售,大受淘金工的欢迎,自此转而成为牛仔们的特色服装。利维进而把裤料改为靛蓝斜纹粗布,他的生意越做越大,于1871年申请专利,正式成立“利维施特劳斯公司”,后发展成为国际性公司,产品遍及世界各地。

高跟鞋

高跟鞋已盛行全球,成为女子钟爱的物品。关于高跟鞋的由来,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源于法兰西国王路易十四。当时,路易十四苦于自己身材矮小,不能在臣民面前充分显示他高贵的气度,就吩咐手下人为他定制了一双高跟鞋。此后法国贵族男女们纷纷仿效,并很快传遍全国乃至欧洲大陆。

还有一种传说,15世纪时威尼斯有个商人,外出时害怕漂亮的妻子行为不端,就给妻子定做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以防止妻子外出。可妻子看到这双奇异的鞋后,觉得十分好玩,就让佣人陪着她走街串巷,出尽了风头。人们觉得她的鞋很美,争相仿效,于是高跟鞋很快就流行开了。

比基尼泳装

20世纪40年代,美国在太平洋上一个叫比基尼的小岛进行原子弹试验,震惊了世界。

不久,在法国巴黎,一位大胆的泳装设计师推出一种新式泳装。这种泳装用料极薄且少,可以折叠起来装入一只火柴盒。它使当时的服装界震动不小。由于这种泳装覆盖面积小,穿上后近似全裸,使当时巴黎的许多时装模特都望而生畏。一位舞女却勇敢地穿上这种泳装,并公开让记者照相。

由于这种泳装对世人的震动不亚于比基尼岛上所进行的原子弹试验,故称其为“比基尼”。

日本和服

日本的和服是世界上享有盛誉的传统民族服装之一,至今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

和服早在600多年前就已基本定型,其后并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和服的种类很多,主要有“黑留袖”、“色留袖”、“本振袖”、“中振袖”等。

穿和服可根据不同的式样配束相应的腰带。腰带的结法多达200多种:主要有鱼甲、凤凰、仙鹤、蝴蝶、松、竹、梅、牡丹等形状。宽大舒适、色彩绚丽而又端庄大方的和服,不仅是一种实用品,也是一件艺术品。日本的绘画、戏剧艺术的发展都与和服有着密切的联系,特别是风俗版画——浮世绘中的美人画,更离不开和服。陶器、漆器、金属工艺品等,也多采用和服的花纹。

每逢庆祝传统节日,参加祭典仪式,出席茶道等,人们总是喜欢穿上新和服。每年3月3日的“女孩节”和5月5日的“男孩节”,孩子们都要穿上和服欢度节日。1月15日的“成人节”,年满20岁的姑娘们身着未婚妇女专用的“振袖”和服,打扮得花枝招展,成群结伴地去参加进入成年的庆典活动。结婚仪式,新娘要穿象征神圣、纯洁的“纯无垢”和服,新郎则身穿男性婚礼和服。

席梦思

100多年前,美国有个卖家具的商人叫扎尔蒙·席梦思。他听到顾客抱怨床板太硬,睡在上面不舒服,于是动起脑筋。他试了许多办法,如在床垫中塞进厚厚的棉花,但没多久就压实了,还是不舒服。当他见到用铁丝做的弹簧时眼前一亮。于是,他买来一批粗细适中的铁丝,用铁丝缠绕、编织成床绷子,外面用结实的布口袋包起来,躺上去很舒服。1900年,世界上第一只用布包着的弹簧床垫推上市场,立刻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好评。人们用发明人的姓为它起了名。

订购席梦思床垫的人越来越多,手工操作速度太慢,质量也很难保证。席梦思先生请机械师约翰·加利设计一台机器。约翰花了3年时间,终于研制出专门加工弹簧垫子的机器,一只只弹簧床垫快速生产出来,使人睡得香甜的席梦思走进了千家万户。

芭比娃娃

金发碧眼的芭比娃娃,是1954年于美国洛杉矶问世的。问世30多年来曾给世界各地数百万计的小姑娘带来快乐,并成为时装大师和收藏家觊觎的“超级模特”。

芭比娃娃

洋娃娃“芭比”,是美国鲁思和埃利奥特·汉德勒夫妇创制的。他们发现自己的女儿芭芭拉不愿玩单调乏味的布娃娃,自己用硬纸板做成娃娃,然后穿上各种小衣服,鲁思夫妇由此萌发了做穿衣服戴头饰洋娃娃的念头,于是鲁思夫人按女儿芭芭拉的脸型做出了洋娃娃“芭比”。1954年,鲁思夫妇在洛杉矶郊区一个车库里办起了一家布娃娃和木偶玩具厂生产洋娃娃“芭比”,1959年拿到纽约玩具博览会展览,当时年鉴记载:“这是一个身着漂亮时装的迷人模特。”几年以后便打入欧洲市场。

现在“芭比”畅销世界各地。“芭比”的新颖之处在于,过去的布娃娃是孩子用来模仿妈妈的玩具,而“芭比”能充分发挥孩子的想象力,使她进入成人世界。

阿拉伯的面纱

阿拉伯的面纱,是几千年遗留下来的“特产”。妇女要外出放牧,面对强大的风沙,不得不寻求简单的方法来保护,从而面纱便应运而生。

一般中老年妇女的面纱多呈黑色,布质双层而厚,上街时还在鼻子上罩一块黑色软质的鼻罩,再用面纱遮盖整个面部。这样妇女显得庄重。

少女上街,不戴鼻罩,透过面纱可以见到脸孔,于是严格的宗教迫使她们低头而行。面纱对妇女的约束,反映出古老的宗教影响。多数阿拉伯妇女,经济上没有独立,也没有婚姻自主权,不能独立谋生,没有受教育的机会,她们只能一辈子侍候男人,伴着面纱走完她们的一生。她们把面纱看成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一旦除去便十分羞怯害怕。

但是,有些妇女在单调的面纱上勾出花纹图案,涂上颜色,剪长裁短,如同服装一般,争奇斗妍,已成为阿拉伯国家风俗的特色之一。

法官为何戴卷曲的假发

法官和律师在法庭上戴假发是英国法庭最有特色的传统之一,在一些受英国司法制度影响深远的前英国殖民地地区,我们也可以看到这种具有不列颠特色的文化烙印,如中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

至于英国的法官和律师为什么要戴假发,许多研究历史的人提出了种种不同的解释,但都很难说服所有的人。

根据历史学家和民俗学家的研究,英国人戴假发的流行时尚传统大约始于12世纪,当时它并不只是法官和律师的专利,上层社会的人都将戴假发视为一种时尚,是出席正式场合或沙龙聚会时的正规装扮。

行家指出,司法界所用的假发与普通假发是有区别的。在英格兰,司法假发的每一边有三个卷曲而王室人员却只有两个,这是否代表着一种很微妙的隐喻意义不得而知。但苏格兰人却老爱和英格兰人闹别扭,因为在苏格兰,情况刚好颠倒过来,王室人员用三个卷曲的假发而司法人员只有两个卷曲。

假发制作成本的昂贵在于人工而不是材料,因为马鬃的取得并不难,而假发的制作却是个精细活,而且没办法通过机器或生产流水线进行批量生产。

生产一个假发需要一位熟练的工匠花大约44个工时的劳动,包括编织和打卷。成品一般有四个颜色:白色、金黄色、浅灰色和灰色,在一些英国的老殖民地,如西非和加勒比海地区,白色非常流行,而在英国本土,金黄色和灰色最为流行。

一般一个法官的假发要超过1500英镑(折合人民币约18000元),而最普通的假发也不低于300英镑。

一般法官和律师不会像女士们更换帽子一样经常换假发,其原因并不在于舍不得多买假发,而是基于一种说法:假发戴得越久,越老越脏,颜色越深,说明你吃法律饭入行的时间越长,而在司法界,资历和年龄可是个宝,如同医院老医生最吃香一样。从某个意义上说,头龄老的假发也就成为律师们招揽生意的百年老字号了,而法官的老古董假发则是富有审判经验的招牌。

一位法学院学生在取得律师资格之后,家人或朋友给他的最好的礼物就是由某位名家制作的假发。许多从事假发制作的匠人都是子承父业,甚至是世家,其制作假发的历史,比某些英国贵族的家族谱系还长。

定制假发也是一个需要耐心等待的过程,因为许多名匠的预约期已经是在几年之后,即使能马上定制,在制作过程中,你的脑壳需要至少被尺子量过十二次,这并不是匠人们故意折腾你,而是精致工艺的要求。

当然你也可以买一个现成的,但那毕竟不如定制的合适,更何况随便买来的假发在许多法律人看来,如同穿牛仔服出席一个庄重的宴会一样无礼。英国人素以保守精神著称,司法界更是如此,司法要求的是精确甚至刻板,强调的是稳定与平衡,而对个性化的东西兼容性较小。

许多假发匠人世家对于每一个售出的假发都有记录,要求购买者签名备案,几百年下来,在这些记录中可以找到许多名人的亲笔签名,因为许多知名政治家在成名之前大多是从事律师工作的。

假发的保管也是个细致活,一般每一套假发都配有一个通风的铁盒子或木盒子,有些盒子甚至是另一件独立存在的艺术品,价值远超过假发本身。最早时,在英国人头上还经常长虱子的年代里,假发在保存时会被撒上一些药粉,用来防虱子。

一个与中国有关的问题是:在很长的时间内,假发所用的原材料马鬃绝大部分来自于中国,这也是鸦片战争前中英贸易中中方出口商品中除茶叶外的一项重要交易品,因为欧洲马匹的鬃毛不易进行纺织而且容易折断,而鬃毛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不断地漂白和清洗,也只有中国马所产的鬃毛能经受住种种考验。

假发的历史可谓源远流长,古埃及和古罗马帝国的文献就有相关记载。然而在欧洲上层社会的流行,一般认为是1620年前后,路易十三为了掩盖自己的秃顶而戴假发,引起经常出入宫廷的贵族效仿,随后风靡欧洲,以至于连妇女都戴着各式的假发出席社交场合。到17世纪60年代,这一时髦又由英王查理二世传到英伦三岛。17世纪的英国人萨缪尔·佩皮斯的日记,真实地记录了假发在英国流行的历史。1663年11月2日,佩皮斯得知国王和公爵都将戴假发的传闻,第二天就急不可耐地将头发剃光,定作了假发。佩皮斯写道:“告别自己的头发还是有些许伤感,但一切都结束了,我就要戴假发了。”由此可见,假发在英国流行,榜样起了很大的力量。

英联邦法律人出庭或者参加重大典礼活动都佩戴假发,完全是当时的流行使然,并没有任何强制性的法律规定。数百年过去了,假发不再时髦,却成了法律人遵循传统的守旧形象。人们习惯性地将假发与地位、身份乃至正义联系起来。事务律师获得出庭权以后,就因为没有戴假发的资格而向上议院提出了好几次不成功的事情,而不少被告人也优先选择可以佩带假发的出庭大律师为他们辩护,据说是否戴假发还直接关系到对陪审团的说服能力呢!

厨师为何戴白色高帽

希腊过去有一次动乱,有些希腊人跑到修道院避难,其中不少是著名厨师。

在修道院里,厨师们为修道士烹调,像修道士一样生活,很安全。但是为了有别于真修道士、他们要求不戴黑色高帽,而戴白色高帽,这一特殊要求得到应允。影响所及,修道院外面的厨师也竞相仿效,以戴起白色高帽为厨师职业特征,这一习俗后来流传至世界各地。

素纱襌衣

素纱襌衣,1972年在湖南省长沙马王堆汉墓一号墓出土,国家一级文物,现藏于湖南省博物馆。这件纱衣应属于辛追。辛追生活在22个世纪之前的汉代,是长沙国丞相利苍的妻子,死于公元前186年,享年50岁。辛追出土时,形体完整,全身润泽,皮肤覆盖完整,毛发尚在,指、趾纹路清晰,肌肉尚有弹性,部分关节可以活动,几乎与新鲜尸体相似,是世界上保存最好的湿尸。

辛追的这件素纱襌衣,衣长128厘米,通袖长190厘米,由上衣和下裳两部分构成。交领、右衽、直裾。面料为素纱,缘为几何纹绒圈锦。素纱丝缕极细,共用料约26平方米,重仅49克,还不到一两。可谓“薄如蝉翼”、“轻若烟雾”,且色彩鲜艳,纹饰绚丽。它代表了西汉初养蚕、缫丝、织造工艺的最高水平。

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在《缭绫》中写道:“应似天台山上明月前,四十五尺瀑布泉,中有文章又奇绝,地铺白烟花簇霜。”咏诵这诗句,以为诗中那飘渺如雾般轻盈,晶莹如水般剔透缭绫的描写不过是诗人的艺术夸张。直至闻名于世的马王堆汉墓的发掘,墓中大量丝织品,特别是两件素纱襌衣的出土,证实了诗人的描写并非凭想象夸张而作,而是据实形象化的描写。

纱,是我国古代丝绸中出现得最早的一种,它是由单经单纬丝交织而成的一种方孔平纹织物,其经密度一般每厘米为58根至6*根,纬密度每厘米为40根至50根纱。密度稀疏,孔眼充满织物的表面,因而质地轻薄,古人形容“轻纱薄如空”、“举之若无”,一点都不夸张。上乘的纱料,以蚕丝纤度匀细见长。素纱襌衣每平方米纱料仅重154克,并非因其织物的孔眼大,空隙多,而是纱料的旦数小,丝纤度细。丝织学上对织物的蚕丝纤度有一个专用计量单位,叫旦(全称:旦尼儿),每9000米长的单丝重1克,就是1旦。旦数越小,则丝纤度越细。经测定,素纱襌衣的蚕丝纤度只有102至113旦,而现在生产的高级丝织物还有14旦,足见汉代缫纺蚕丝技术的高度发展。

此件襌衣的组织结构为平纹交织,其透空率一般为75%左右。制织素纱所用原料的纤度较细,表明当时的蚕桑丝品种和生丝品质都很好,缫丝织造技术也已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素纱,一般为未经染色的纱织物。这件“襌衣”如果除去袖口和领口较重的边缘,重量只有25克左右,折叠后甚至可以放入火柴盒中。它也是西汉纱织水平的代表作,更是楚汉文化的骄傲。

素纱襌衣轻薄而透明,如何穿着呢?《诗经·郑风·丰》:“衣锦衣,裳锦裳。”多数学者认为贵为丞相夫人的辛追欲露华丽外衣纹饰,因此在色彩艳丽的锦袍外面罩上一层轻薄透明的襌衣,使锦衣纹饰若隐若现,朦朦胧胧,不仅增强了衣饰的层次感,更衬托出锦衣的华美与尊贵。有着轻柔和飘逸质感的纱衣,穿在女子身上,迎风而立,徐步而行,飘然若飞,极现女性的柔美。也有人认为其当时作为内衣穿着,是一种性感内衣。

香水

了解香水的历史,必须首先了解香料的历史。在东方,人们认为香料发祥于帕米尔高原;而在西方,则认为公元前20~18世纪的古埃及为香料发祥地。古代的香料基本是固态的,如白檀、肉桂、丁香等香树;乳香、甘松、没药等树脂以及麝香、海狸香等动物分泌物。焚烧香料是宗教仪式的一部分。古代人认为上升的薰香烟雾中凝聚着祈祷,同时薰香烟雾还能消除动物供品的异味。在饮料中加入香料能够防止变质,祭祀用的酒由于加入香料而增加了香味。在向神叩首前,还要在身上涂上香料以净身。

除了焚香,古埃及人还知道从指甲花中得到香料的方法。从古埃及历经巴比伦王朝、亚述王朝,进入希腊时期,人们经常在生活中以香油和香味的水作香料使用,但仅仅是富裕阶级的奢侈品。香油是把香花掺在兽脂中,用吸附的方法制造的,一般在沐浴后涂在身上。在古希腊,人们在脸部和胸部抹棕榈油,在眉毛和头发上擦花薄荷,喉咙与膝盖处涂麝香草的浸液,手上用薄荷,小腿和脚上则涂满没药。在各种香花的浸液中,蔷薇香型最受欢迎。在罗马尼禄时代,香料已成为极大的消费品,以至最后只能发布限制消费香料的法令。罗马帝国崩溃后,香料除祭祀外,基本禁用。后来,阿拉伯人发明了从花的浸出物中析出液体的方法,开始向世界各地输出有名的戈雷香水。中世纪,十字军的兵士们把在欧洲已被废弃的香料再度带回祖国。到14世纪,流行的香型已变为薰衣草和堇菜。

在中世纪,教堂和修道院已能制造香水。15世纪末,意大利已广泛使用香水,16世纪的意大利市场上出现了带有浓烈的动物香味及杏红花香味的手套,随后也流传到法国和英国。被称为“现代香水之父”的匈牙利香水是在16世纪问世的,极受英国伊丽莎白王宫的青睐。17世纪时,法国的红衣主教马萨兰也浑身涂满香水。

在18世纪前后,出现了酒精香油混成的香水。詹·玛丽·荷莉娜香水店可称为专门出售酒精香水的鼻祖。这时的男女老少都对香水表现出异常的热情,因而谓之“香水的时代”。路易十五的宫廷被称为“香宫廷”。使用香水的习俗从宫廷流传至市民阶层,使整个巴黎变成了“香都”。路易十六的皇后玛丽·安托万内特喜欢以茧菜、蔷薇为主的柔和香型,因而在法国大革命时期出现了名为“绞架之精”的香水(因皇后在革命期间被处绞刑得名)。拿破仑的皇后约瑟芬,特别嗜好麝香,故有“麝香狂”的别称。

19世纪下半叶,以法国为中心制造出合成香料,香水也不再是单纯的蔷薇或堇菜的花香。第二次世界大战曾使香水的发展出现停滞,到1945年后,香水制造业又逐渐复兴并快速发展。

口红

口红是在19世纪50年代才开始普及的。

早在17世纪初,妇女们涂染嘴唇使用的是“葡萄油”即一种用葡萄汁和阿香草液汁制成的硬而微香的有色油膏。后来,还使用过一种用蜡和油制成的软膏“蜡膏”。

到20世纪,在化学家的帮助下,美容师才成功地制造出圆柱形口红。它塑形方便,质地坚硬,而且对嘴唇粘膜无刺激作用。由于这些口红有的油质光亮但很快就可擦掉,于是法国光化学家保罗·博德克鲁在1926年研制出一种不易抹掉的口红。为了招徕顾客,他还给它取名为“亲吻口红”。到1935年,装在漂亮的电木管儿里的著名的亲吻口红已受到多数妇女的欢迎。著名画家保罗·格律奥曾画了一幅题为《蒙眼妇》的广告画,为这种耐久性口红的销售起了很大宣传作用。

巧克力

巧克力又名朱古力,是用可可豆制成的食品。古人称巧克力为“神的食物”,现今则称为“能源食品”。

巧克力起源于古代的墨西哥。据传说,当地的阿斯特克人经常在丛林中围着一种名叫卡卡岛阿特的树举行祭礼,并献上祭品,祈求一尊名叫“巧克力”的善神来保佑风调雨顺,果食丰收。他们崇拜这种树,并把树上的果实——可可豆摘下来。提取一种奇特的饮料。这种饮料以神的名字“巧克力”来命名。

墨西哥的阿斯特克人常常将炒过的可可豆碾成粉,然后加入玉米粉或辣椒粉煮成红褐色的糊来食用。这种苦味的饮料能增强体力,防治各种虚弱病症,成为阿斯特克宫廷中最受欢迎的饮料。

1519年西班牙冒险家科尔蒂斯到达墨西哥,并将阿斯特克人制造巧克力的原始配方引进到西班牙,从而使巧克力驰名世界,并迅速占领了全世界的消费市场。

古老的巧克力味苦而辣,开始并不太受欧洲人喜爱,可是在加入蔗糖之后,它变得非常可口,颇合欧洲人的口味。西班牙人对这种食品的制作方法守口如瓶,近100年后才传入法国。

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的妻子玛丽亚是西班牙公主,她首先将喝巧克力的习惯传入法国宫廷。然后,红衣主教马萨林于1659年把国王签署的特许证书发给了一位巴黎商人,授权他独家经营。于是,巧克力在法国广泛流传了。

随后,伦敦、阿姆斯特丹和一些欧洲国家的首都出现了巧克力饮料馆,有的后来发展成著名的夜总会。约1700年,英国人开始往巧克力里加牛奶,之后市场上又出现了香草巧克力、蛋白巧克力、巧克力小面包等。

到1876年,一名叫丹尼尔·彼得的瑞士商人别出心裁地在甜巧克力中加进炼乳,这才完成了现代巧克力创制的全过程。

巧克力制作在北美殖民地始于1765年,爱尔兰移民约翰·哈南办起了第一家巧克力制造厂,以后也自行生产出固体巧克力和奶油巧克力。

美国是世界上加工可可豆的最大国家,而瑞士则是巧克力消费水平最高的国家。

巧克力糖果香甜可口,富于营养和热量,能使人精神兴奋,这就是古代阿斯特克人把它称为“神的食品”的缘由。据说,拿破仑对巧克力能增强体力的奇特功效深信不疑,因此他在出征时总要带着它。伏尔泰有每日喝12杯巧克力饮料的习惯。时至今日,在美苏宇航员和世界各国运动员的饮食中,巧克力常常是必备食品。

可口可乐

可口可乐是在1886年5月由著名的剂师约翰·彭伯顿博士在亚特兰大城配制成功的。当时的这种饮料称为“特许专卖配剂”,它含有古柯叶和古拉果的成分。从古柯叶中提取的汁具有独特的滋味,而长得像咖啡豆的古拉果内含咖啡因,具有提神效用。

后来,彭伯顿的助手罗比森建议,将这种饮料称为“可口可乐”,既悦耳动听,又标明了主要原料。罗比森还以流畅的笔法书写丁C-caCla商标字样,这种商标一直沿袭至今。

肯德基

在世界的各个角落,在中国的每个城市,我们都会常常看到一个老人的笑脸,花白的胡须,白色的西装,黑色的眼睛,永远都是这个打扮。这个和蔼可亲的老人就是著名快餐连锁店“肯德基”的招牌和标志——哈兰·山德士上校。

肯德基(肯塔基州炸鸡),通常简称为KFC。是来自美国的著名连锁快餐厅,由哈兰·山德士上校于1952年创建。主要出售炸鸡、汉堡、薯条、汽水等西式快餐食品。

哈兰·山德士上校1890年出生的上校一生充满着美国式成功的传奇,他年轻时做过各行各业的工作,包括铁路消防员、养路工、保险商、轮胎销售及加油站主等等。

山德士上校的成功起始于他40岁在肯塔基州经营一家加油站时,为了增加收入他开始自己制作各式小吃提供给路过的旅客,因为他烹煮美食的名声吸引了过往的旅客,生意自此缓慢稳定的成长。在声誉日增的同时,当时的肯塔基州长于1935年授予他为肯德基上校,以表彰他对肯塔基州餐饮的贡献。

山德士的拿手菜就是他精心研制发明的炸鸡。这是肯德基现今最受欢迎的产品,它是由上校在经历十年的钻研后,用调和出的神奇11种香料配方烹制而成,令人品尝后吮指回味。

美味的炸鸡虽然吸引了众多慕名而来的顾客。然而,传统的炸鸡方法却使顾客必须等待30分钟才可享用美食。到了1939年,这个难题在山德士参观一个压力锅展示时得到解答。山德士购买一个压力锅回家,做了各项有关烹煮时间、压力和加油的实验后,终于发现一种独特的炸鸡方法。这个在压力下所炸出来的炸鸡是他所尝过的最美味的炸鸡,至今肯德基炸鸡仍维持这项使用压力锅的妙方。

山德士的事业在1950年代中期面临一个危机,他的餐厅所在地旁的道路被新建的高速公路所通过,使得他不得不售出这个餐厅。当时的上校已66岁,但他自觉尚年轻,不需靠社会福利金过日子,而这反而成了他事业的转机。

山德士用自己那1946年出品的福特老车,载着他的11种香料配方及他的得力助手——压力锅开始上路。他到印第安州、俄亥俄州及肯塔基州各地的餐厅,将炸鸡的配方及方法出售给有兴趣的餐厅。1952年设立在盐湖城的首家被授权经营的肯德基餐厅建立。

令人惊讶的是,在短短5年内,山德士在美国及加拿大已发展有400家的连锁店,这便是世界上餐饮加盟特许经营的开始。同时,山德士也受到电视台的关注,由于整日忙于料理,他只有找出唯一一套清洁的、白色的棕榈装,这一打扮自此成为他独一无二的注册商标。从此以后,人们便将这套西装与肯德基联想在一起;而他的这身白西装,满头白发,及山羊胡子也成为了全国性的象征。

啤酒

因为日耳曼民族嗜饮啤酒,所以不少人以为德国是啤酒的故乡,其实啤酒起源于地中海沿岸,早在几千年前,巴比伦人、亚述人就用大麦酿制啤酒了。后来由希腊人、罗马人传入欧洲各地,18世纪传入东方各国。

啤酒又叫麦酒,用大麦芽及啤酒花为主要原料。由于它含氨基酸丰富,发热量大,营养成分易被吸收,且味道甘洌清爽的缘故,1972年7月在墨西哥举行的世界营养食品会议上被宣布为营养食品。

啤酒按颜色可分为黄色、黑色、褐色3种,还有柏林的白啤酒、比利时的法罗啤酒;按发酵情况分生、熟两种,亦即鲜啤酒和贮藏啤酒。

日耳曼民族饮啤酒成癖。西德的慕尼黑每年10月举行为期半月的啤酒节。纳粹希特勒的发迹,也是在这里一家小啤酒店中叫嚷出来的。在法西斯德国猖獗之时,这家啤酒店简直成了“圣殿”。

虽然德国人以饮啤酒闻名于世,但世界啤酒冠军却是美国人。

酸奶的诞生

酸奶是一种营养丰富、易于消化的饮料,源于保加利亚。很久以前,以游牧为主的色雷斯人常常背着灌满羊奶的皮囊随畜群在大草原上游荡,由于气温、体温的作用及其他原因,皮囊中的奶常变馊而呈渣状,少量这样的奶倒入煮过的奶中,煮过的奶很快也变酸,这即是最早的酸奶。色雷斯人很喜欢喝这种奶,于是不断寻求更简便、效果更佳的制作酸奶的方法。

20世纪初,俄国科学家伊·缅奇尼科夫在研究人类长寿问题时,到保加利亚去作调查,发现每千名死者中有4名是百岁以上去世的,这些高龄人生前都爱喝酸奶。他断定喝酸奶是使人长寿的一个重要原因。后经研究,又发现了一种能有效地消灭大肠内的腐败细菌的杆菌,并命名为“保加利亚乳酸杆菌”。

伊·缅奇尼科夫酸奶的研究成果使西班牙商人伊萨克·卡拉索受到启发,开始了酸奶生产。最初他把酸奶当做药品在药房销售,但生意并不理想。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伊萨克·卡拉索在美国建立了一家酸奶厂,并大做广告,不久便使酸奶风靡世界。

“狮子头”的由来

“狮子头”,用扬州话说即是大斩肉,北方话叫“大肉丸子”或“四喜丸子”。据说它的“远祖”是南北朝《食经》上所记载的“跳丸炙”。

史书记载,当年隋炀帝带着嫔妃随从,乘着龙舟和千艘船只沿大运河南下时,杨广看了扬州的琼花,特别对扬州万松山、金钱墩、象牙林、葵花岗四大名景十分留恋,回到行宫后,吩咐御厨以上述四景为题,制作四道菜肴。御厨们在扬州名厨指点下,费尽心思终于做成了松鼠桂鱼、金钱虾饼、象芽鸡条和葵花斩肉这四道菜。杨广品尝后,十分高兴,于是赐宴群臣,一时间淮扬菜肴倾倒朝野。

到了唐代,随着经济繁荣,官宦权贵们也更加讲究饮食。有一次,郇国公韦陟宴客,府中的名厨韦巨元也做了扬州的这四道名菜,并伴以山珍海味、水陆奇珍,令座中宾客们叹为观止。当“葵花斩肉”这道菜端上来时,只见那巨大的肉团子做成的葵花心精美绝伦,有如雄狮之头。宾客们趁机劝酒道:“郇国公半生戎马,战功彪炳,应佩狮子帅印。”韦陟高兴地举酒杯一饮而尽,说:“为纪念今日盛会,‘葵花斩肉’不如改名‘狮子头’。”一呼百诺,从此扬州就添了“狮子头”这道名菜。

“狗不理”包子

天津有一家享誉津门、驰名海内外的包子店名目“狗不理”。但这家包子店为何偏偏取了这样一个古怪的名字呢?恐怕是鲜为人知。

据传这家包子店开业于清同治年间,店主姓高名贵友,乳名叫“狗仔”。据传,高贵友小时候的脾气很倔强,倔起来连小狗来逗都不理睬,因此,街坊邻居都取笑他,叫他做“狗不理”。后来,高贵友去学厨艺,他制作的包子不仅选料讲究,而且技艺独到,味道更是十分鲜美,具有鲜明的特色,因而深受广大食客赞扬与青睐。慈禧太后慕名品尝后,“龙颜大悦”,不禁也大加赞赏。“一登龙门,声价十倍”,从此,这种包子也就闻名遐迩,生意越来越红火,慕名前来品尝包子的顾客与日俱增,常常令高贵友忙不过来。

后来高贵友突然急中生智,想出了一个经营新点子:即店内桌上放上几大箩洗干净的筷子,顾客们想买包子,他要求先把零钱放进碗内,然后他便照碗里的钱多少按价给包子。顾客们吃完包子,放下碗筷就离店,而高贵友忙得自始至终不发一言。于是街坊邻里们都取笑他说:“狗仔卖包子,一概不理睬”。后来,好事的街坊们就把他的包子店取名“狗不理”,把他制作的包子叫做“狗不理包子”,而高贵友也不表示异议。此店名一经传开,远近闻名,一直传至今天,可谓久盛不衰。

中国八大菜系

所谓菜系,是指在选料、切配、烹饪等技艺方面,经长期演变而自成体系,具有鲜明的地方风味特色,并为社会所公认的中国的菜肴流派。我国的菜系是在一定区域内,由于气候、地理、历史、物产及饮食风俗的不同,经过漫长历史演变而形成的一整套自成体系的烹饪技艺和风味,并被全国各地所承认的地方菜肴。菜肴在烹饪中有许多流派,鲁、川、苏、粤四大菜系形成历史较早,后来,浙、闽、湘、徽等地方菜也逐渐出名,于是形成了我国的“八大菜系”。

山东菜系:主要由济南和胶东两地的地方菜发展而成,它在北方有很高声誉,华北、东北及京津地区都受其影响。济南菜专长于清汤、奶汤,一向以清鲜、脆嫩著称。“清汤燕窝”、“奶汤鸡脯”等都是很有名的菜肴。胶东菜海味有名,烹调以炸、扒、蒸、爆、熘、炒等法为主。“红烧海螺”,“酥海带”等海味很著名。

四川菜系:以成都、重庆两地菜肴为代表,以麻辣、味厚著称。烹调方法,注重调味,又富于变化。川菜中,如“宫保鸡丁”、“怪味鸡丁”、“麻婆豆腐”等,都驰名中外。

江苏菜系:由扬州、苏州、南京三个城市的地方菜发展而成。扬州也称淮扬菜,是指扬州、镇江、淮安一带的菜肴;苏州菜包括苏州与无锡一带的菜肴;南京菜又称京苏菜;主要是指南京一带的地方菜肴。江苏莱烹调擅长于炖、焖、煎、烧、炒等法,清蒸鲥鱼、百花酒焖肉、水晶肴蹄、银菜鸡丝等都是它的名菜。其中,苏州菜烹饪以清蒸、酿、白扒为主,味重于甜;扬州菜擅长于浓汁、浓汤,特别是点心最著名,南京菜擅长于焖、炖、叉、烤,尤以南京板鸭为著名。

广东菜系:由广州、潮州、东江等地方菜发展而成。主要特点是,制作精巧,花色繁多,烹调技术采取了西餐菜特长,善煎、烘、烤、焗、烩、酥、蒸、炸、熏、煲等法。在肉类原料上,除猪、牛、羊、鸡、鸭、鱼以外,还特别善于制作蛇、猴、猫、鼠、穿山甲等美味。仅蛇菜就有几十种款式。广东菜中的山珍海味、珍禽异兽,都是名扬海外的。

浙江菜系:主要由杭州、宁波、绍兴等地方菜发展而成。其中,杭州菜最负盛名。浙江菜讲究鲜、脆、软、滑,保持原味,如西湖醋鱼。名菜有生爆虾片,叫化童鸡、龙井虾仁等。宁波菜以海鲜居多,绍兴菜擅长烹制河鲜和家禽,富有乡村风味。

福建菜系:主要由福州、泉州、厦门等地的地方菜发展起来的,尤以福州菜著称。闽(福建)菜长于炒、溜、煎、煨,注重甜、酸、咸、香。著名的菜肴有福寿全、雪花鸡、太极明虾、烧片糟鸭等,还有带有奇香异味的名菜“佛跳墙”,享誉全国。闽菜在南方菜肴中独具一格。

湖南菜系:是由湘江流域、洞庭湖区和湘西山区三种地方菜所组成的,尤以长沙菜为代表。湖南菜经常采用熏腊原料,油重色浓,擅长于熏、腊、蒸、煨、炖等方法,口味重于香鲜、酸辣、软嫩。著名的菜肴有“东安子鸡”、“麻辣子鸡”、“腊味合蒸”、“清蒸甲鱼”、“子龙脱袍”等。还有用甲鱼和鸡做的珍贵名菜“霸王别姬”。

安徽菜系:由沿江、沿淮、徽州三地区的地方菜构成,取材广泛,山珍海味都有。烹调以烧,煮、蒸、原焖为主,重油、重色、重火功。这“三重”是与其他菜系的不同之处。名菜有:红烧果子狸、符离集烧鸡、奶汁肥王鱼、火腿炖甲鱼、火腿炖鞭笋、雪冬烧山鸡、腌鲜桂鱼等。

武昌鱼

鱼是我们餐桌上不可缺少的一道美味。追溯人类历史,鱼是我们祖先最早的猎获物。做鱼叉、鱼钩等捕鱼工具的作坊,是人类社会最早出现的手工业。长江流域江湖中的武昌鱼是一种闻名中外的鱼种,也叫团头鲂。相传在公元2世纪时,三国末期的吴国孙皓,想把首都从建邺(即今南京)迁到武昌去,但是他的计划遭到老百姓的反对。当时流传这样一句民谣:“宁饮建邺水,不食武昌鱼。”武昌鱼也被叫响了。

武昌鱼是一种生长较快、抗病力强的江湖鱼类,最大的鱼有6斤重。它的老家原是湖北梁子湖。如今武昌鱼不仅在湖北而且在江西等地繁衍子孙了。武昌鱼所以被中外人士所喜爱,是因为它的肉质肥嫩、味道鲜美、肉多骨少,蛋白质和脂肪丰富。2000多年前《诗经》上就有“岂其食鱼,必河之鲂”的诗句,就是说吃鱼必吃武昌鱼的意思。武昌鱼是中国淡水鱼中的名贵品种。

在古代,珍稀的鱼往往成了贡品,平民百姓难得一饱口福。英国皇家规定,鲟鱼是皇家享用的“专利鱼”。我国古代《淮南子》中也有“一国献鱼”的记载。说的是有个叫公议休的人,平常爱吃鱼,他当了鲁国宰相后,人们为了讨好他,纷纷献给他肥美的鱼。可见当时鱼的身价之高。

我们中国宴席上有“无鱼不成席”的说法。春节吃鱼,有“年年有余”的意思,反映了人们追求丰衣足食、美好幸福生活的愿望。旧时年画上的胖娃娃抱大鱼,也是寓“岁岁有余”之意。

武昌鱼有各种吃法,用广东传统的烹饪技术做成的武昌鱼菜肴,均有独特的地方风味,如清蒸武昌鱼、柝烩武昌鱼、熏武昌鱼片、花生武昌鱼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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