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章
作者:盛文林   |  字数:1068  |  更新时间:2012-08-20 17:05:00  |  分类:

儿童教育

第16章印度种姓制度

在公元前3世纪,原印度土著居民逐渐被雅利安人所取代,生活在南亚这块巨大半岛上。他们根据婆罗门教的戒条和习惯法汇编了一部法典,但又赋予其种种神的色彩,说该法典是由“人类的始祖”摩奴制定的,因而称之为摩奴法典。印度的种姓制度就是由该法典规定的。

根据法典规定,梵天(即神)用自己的嘴、手、大腿和脚造出了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婆罗门主要指僧侣,他们垄断了宗教大权,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和讲授吠陀经,从事、主持祭祀活动,他们是第一种姓,社会地位最高。

其次是刹帝利,主要由军政人员组成,是一些世俗贵族和武士,他们掌握了古代印度社会的军政大权,其主要任务是保护人民,缴纳礼品,奉献祭物,对社会实行世俗统治。

第三种姓称为吠舍,他们主要是一些富裕的农民和平民、商人,等等。其主要的任务是耕种土地、经商贸易、放牧牲畜、缴纳礼品等。

最低等级,也即第四种姓就是首陀罗。他们是仆人、杂役,他们的任务只有一个,就是俯首帖耳地为前三个种姓的人服务。前三个种姓被称为“再生族”,后一个种姓被称为“非再生族”。

法典主要规定,各种姓职业世袭,种姓之间不准通婚、交往,甚至不能坐在一起;如果首陀罗骂了前三个等级的人,就要割掉他的舌头;而如果“再生族”杀死了首陀罗,则只需作出一些物质赔偿而已。这一切都说明了种姓制度是多么的不公平。种姓制度的实质在于维护统治者的特权利益,将世俗的统治权与神权结合在一起,仿佛一切都是生来具有、不可更改的,从而达到愚昧百姓、长治久安的目的。

古代印度曾多次遭到外敌入侵,但对后来的历史进程影响最为深远的无疑是雅利安人在公元前

1500年的入侵。由于他们的入侵,本已衰落的印度河流域原生文明(哈拉巴文化)再也无法复兴,彻底宣告中断,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以至于人们一度认为印度的历史就是从公元前1500年开始。这场入侵的副产品——种姓制度,随后在印度顽固地生存了3000多年。近代以来,印度上下曾做过许多努力,试图消除其消极影响,但是直到今天,这道印痕仍然深深刻在印度社会的肌体之上。为了维护种姓制度而炮制出来的婆罗门教,不仅是今天印度教(印度80%以上的人口都是其信徒)的前身,也对释迦牟尼创立佛教提供了很多参考,可以说是一种文明的畸形体现。

爱琴海文明

当古埃及、古巴比伦、古印度和古中国四大文明古国先后在亚洲、非洲出现时,欧洲也产生了它自己的古代文明,那就是爱琴海文明。爱琴海文明指的是约公元前3000至公元前1200年,以克里特岛和南希腊的迈锡尼为中心的爱琴海区域的文明,所以又称克里特—迈锡尼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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