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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准备启程
作者:明相   |  字数:4766  |  更新时间:2012-05-12 14:59:52  |  分类:

玄幻小说

穿着黑色T恤和蓝牛仔裤的牧装好自己的行囊,坐在海边的岩石上等待着那个精灵。脚步声越来越近,牧侧过脸想看看是谁,看到时他都呆住了。

“原来,你也没死?”

黑发的少年两只手插在裤兜上,一个嘴角扬起,真心地笑了笑。

“你没死,我怎么能死呢?”说完两个人拥抱在一起,伴着早晨的海风,两个人都笑了,接着牧开始哭,“他们都死了,是吗?”

黑发少年把眼睛沉了下去,“不是还有你和我吗!”这位黑发少年叫陈风,与牧是亲密无间的伙伴,他们经常吃饭一起,打球一起,打架一起!与牧不同,他有一头黑发和黑色的眼睛,性格也很倔强,很少将感情外露。这场大水灾冲走了陈风的一家人,他没有想到以前的好兄弟牧也是幸存者,在陈风眼里,牧是他觉得这世上第一的好人。

牧向陈风说起精灵的事,陈风不觉得牧是在骗他,便与牧一起等待精灵的到来。终于,精灵出现了,还是以上次的方式,陈风“啊”的一声。精灵并不荒乱,他像是见过眼前这个黑发男孩。

“啊,我见过你,朋友,我的名字叫蓝,多指教!”蓝精灵说。

“原来你叫蓝,见了我倒不说,啊!”牧假装生起气来。

黑发的陈风让自己的心平静一些之后,说道“蓝,牧去了精灵之国,还会回来吗?”

“当然会,我们国家的发明很先进的,他可以随时回来!”

牧抢着说了一句“那叫上这个人,陈风,和我一起去不行吗?”说着指着陈风。

陈风却说:“不了,牧你忘了我还有个第二故乡吗?我要去那里,就这样吧,我等你回来!”

“可我好不容易知道你也在……”

“走了,拜拜,该说的都说了吧!像男人一样!”两兄弟都笑了。

在一旁看着的蓝显得有些兴奋,“我们走吧!”

就在一瞬间,牧和蓝来到精灵之国的大门,一束光从前方射进眼睛里。融为一体的蓝和牧,径直走向宏伟的灵宫大殿,只见前方有个人影慢慢浮现。看得清楚了,一个黄色长卷发,梳两个辫子,胸前扎着一个蝴蝶结,像花仙子一样穿着浅紫色蓬蓬裙,手里拿着一根奇怪的魔棒的小精灵前来迎接。

她的样子,把牧迷住了……

随着带魔棒精灵的指引,蓝和牧径直向大殿走去,街上的精灵带有议论的神情看着他们,牧还是蛮帅的,高高的鼻梁,浓浓的眉毛,是个单眼皮,很有男子气概。不过,对于精灵之国的民众来说,牧还是个异类,他们也从未见过人类。

带着魔棒的精灵名字叫珍珠,是灵王身边的助手,魔棒是灵王给她的发明,可以点石成金,另外,它还可以像电棍一样防色lang……珍珠原本是一位平平凡凡的精灵,却淡妆浓抹总相宜,即使穿一身补丁衣服也出落得像个公主。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她饱读各种图书,不仅精通医学,还懂得管理和财政,作为人才,层层选拔,最后才成为灵王的助手。只是,珍珠至此还没有恋上任何一个男性精灵,她也在等待。

牧先开口(现在的牧和蓝融合为一个人),“嗨!我看见你有一个魔棒,它可以干什么呢?”

珍珠笑了一下,用两只眼睛怜爱般盯了牧一会,说:“它可以画东西,画出什么就能够变出什么,就像,神笔马良!”

“说真的,你们这里真是神奇,哪个人类会想到这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地方呢?你给我讲讲这里好吗?”

“好吧!我就稍微陪你聊会儿!这个世界叫做凌霜,是地球上的某一角落的世界,这里也有国家,每个国家都与人类有着密切的联系,比如精灵之国的精灵,就是人类的心灵,决定相应人类的性格,是善良还是邪恶,是冷酷还是热情,这与我们身体的颜色有关,现在我们的颜色用带着的腕带来区分,我的是红色的,说明我是善良和热情噢!”

“那么,蓝,他的颜色呢?”

“蓝色,说明你很单纯,就像天空。”珍珠有些脸红。“还有,人类的命运和我们是相通的,人类死了,我们也不会存在。前一段日子,国家里发生水灾,不少精灵都消失了,估计人类的世界也发生灾难了!”

“啊!原来是这样,我的家乡发生了暴风雨和海啸。”牧低下了头。“我的家人都丧生了……”

“对不起,提到你的伤心事。”

“没关系,我能感受到他们在我身边,即便他们死了。”

太阳已经落山,这里的太阳显得特别大,占据了小半个天空,天渐渐暗了下来,“原来这里夜晚的天空是紫色的!”牧惊叹道,“好美!”

珍珠也看了看天空,大地也被映成一团紫色,她转身对牧说:“我们快去见灵王吧,他们在等呢!”

“好!”

这已经是精灵之国八月的傍晚了,周围童话般的世界闪耀着无限的可能。牧和珍珠终于来到了灵王大殿,这是一座奇异的宫殿,整个大殿的形状像蘑菇,一个两层的蘑菇,可表面看上去很硬,不知是用什么材质做的。蘑菇的边,也就是房檐,挂上了各种各样的铃铛,有像蛋卷的,星星的,还有像面包的。但今天的风很小,铃铛也静悄悄的。大门不像大门,更像是一间房屋的门,只有一扇,黄绿色的漆木做的。门上写着一个醒目的字,“灵”。

牧跟随着珍珠进入门中,一个开阔的空间就展示在眼前。牧原以为,走进去会有条大地毯,灵王在地毯的一端,戴着王冠坐着难以形容的金色俊美的王椅。可现实是,大殿足够大,装修的一般,淡黄色的灯光,到处都是方桌和椅子,就像哪个单位开的大食堂。没有王椅,找不到灵王应该在的位置。牧说:“你确定这里是王宫,难道灵王有自己的办公室?”

“我们大家都是在这里办公的,灵王也一样。”

跟随着珍珠的脚步,牧越来越诧异,珍珠径直走向“王宫”的一个角落,牧在她身后盯着她看,不自觉地笑了。

一个长相清秀的男子迎接了牧,伸出手来和牧握了握手。他说他就是灵王,精灵之国的国王,维护着精灵之国的安全!

牧说:“想不到灵王是个美男子。长话短说吧,灵王,我来到这里很不适应,这里就像一个童话世界,我很怀疑是否自己是在做梦。但是,这个国家真的很美丽。那么,我的使命是什么?”

灵王有些惊讶牧说的话,但之后他顿了顿,说道:“你的使命就是,去魔之国询问金色大鸟的事情。并与其国签订和平条约。”

“金色的大鸟!”牧握紧了一下拳头。“我见过那金色的大鸟,好像是它引来的洪水,我不会放过它!”

灵王说:“可是,魔之国是很险恶的国家,你去之前要有充分的准备,就让珍珠带着你到处走走,她会给你相应的指引!我还有事情要忙!”

打过招呼,牧就要到自己的住处住下了。对于珍珠,他觉得她像自己的妹妹。

精灵之国的深夜,最大的景致就是那暗紫色的天空,仿佛谁将紫色的电灯通上了电,又断开电后形成的光晕,紫到拥有紫色性格人的灵魂。就在牧怀着松弛的心情欣赏天空的时候,不知是哪里响起了一阵笛声,悠扬漫漫,牧听着笛声,想起了他逝去的亲人和朋友,牧想:我现在在做什么?我为什么来到这里?这和我以前的活法完全不同。以前我得学习,做功课,我要做全班第一。我得考上好大学。可我现在在做什么呢?拯救世界?开什么玩笑,那是动漫里才有的事。不过,我还要活下去不是么……

第二天下起了淅沥的小雨,将军大雨带着两个士兵到街上巡逻。说是将军,大雨倒更像是一个侠客,他头系发带,穿着长褂,一把金铜色配刀挂在腰间,一双粗布鞋,据说,这双布鞋是号称精灵之国厨艺最好的女人梅给他做的,穿起来比任何种类的鞋都舒服。

大雨是个既年轻又帅气的精灵,作战勇猛,脸的右侧还有与野外野兽军队打仗时留下的伤疤。他是个热心的人,但是平时他的脸上多少带着点凶相,而且他有些自视清高,不太会与人相处。

正在巡逻时,迎面走来了谋士羽高,羽高先打个招呼:“大雨老弟,听说最近很忙,训练军队很辛苦吧!”

大雨笑着答道:“说忙也不忙,都是些平时做的事情,只是这次要格外认真!”随后大雨忙问羽高要干什么去,羽高说之前请的人类已经到了,他要去和他见面。大雨抬头看了看天,叹息一声,便与羽高告辞了。雨不知怎么,越下越大,羽高加快了脚步……

牧在自己的屋子里,早早就起来了,他在想一个很奇怪的事,为什么在来的时候是早晨,到了精灵之国却是傍晚了。他想去珍珠那里问问,刚一出门,他就被拦住了,是一个女人,牧觉得她和陈风特别像!

女人开口说话:“是人类世界来的客人吧,我是负责带你去吃早饭的,跟我来吧!”女人走得很快,牧想问她一些事,却跟她不上。牧被带到了饭厅,感觉与自己学校食堂没什么不一样,只是没有打饭的窗口,有专门的人负责上餐。女人把饭菜端上来之后就走了,她好像有什么心事。牧不管那么多了,他已经很饿了,另外饭菜特别的好吃,有鱼有青菜,牧吃完后一点儿也没剩。刚刚吃完,珍珠就来找他了。两个人出来后边走边聊。

早晨刚起来的珍珠看起来精神百倍,她黄色的卷发是与生俱来的,从不用打理却依然很整洁。她问牧:“你——住在这儿习惯吗?”牧回答道:“不习惯,昨晚睡着的,也只有四个小时,但这里的景色很美,所以没睡好也不觉得累。我很想问你,你以前认识蓝吗?”牧之所以问这个问题,是因为珍珠总是脸红,尤其是在看他的时候,他想知道,珍珠和蓝以前是什么样的关系。

“嗯,当然认识,在精灵学校我们就是一个班的,那时候的蓝是体育委员,我是文艺委员,我们经常在一起合作,蓝的篮球打得很棒,经常有许多女孩在场下尖叫,哈哈!对了怎么说了这么多,我该和你聊正事了呀!”珍珠的样子显得很紧张,牧在心里暗暗笑了一下。

聊着聊着就到了牧的住所,谋士羽高正在那里等着他们。

珍珠告诉牧,人类世界的白天黑夜与精灵之国是完全颠倒的,所以牧会在傍晚来到精灵之国。睡得不好,是时差的原因。牧推测,所谓凌霜应该是在地球的西半球。

牧和珍珠见到羽高的时候,他正在那里对着天抬头仰望,像是在祈祷什么,完全不顾雨水的淋打。珍珠很恭敬地向羽高问好,“羽高先生,这是被选中的人类,他叫牧。”羽高见了牧,并不惊奇,还是由于蓝的缘故。

三人走进屋里,开始了交谈。

羽高说:“牧不是天生的勇士,没有经历过战争,去魔之国的路很艰难又充满危险,你一定要做好心理准备,我们会为你配备专门的武器,而且,将军大雨会一直保护你,明天咱们就出发!”

牧:“嗯,我来的路上就全听说了!不是勇士,我就练就成一个勇士!我准备了应对所有的挑战!只是——武器我倒是自己准备了!”

说着,牧从一个小包里拿出他平时玩的一些东西:双截棍、插在腰间的刺刀、套在手上带刺的拳套,这都是他在魔术商店里买来的。羽高和珍珠都啧啧称奇。

另一方面,大雨抽调出50个精灵士兵集合在训练场,这50个精灵都是身经百战,各有所长。这次是护送牧去魔之国的任务,不是战争,因此不用派大军。但这50精灵各个足以以一敌百,实力不可小视!

过了中午,雨停了,太阳普照大地,牧还是第一次完整地见到精灵之国的太阳。它特别亮,很难去直视它。一切都是暖洋洋的,空气、云朵里都显着暖意,没想到这么快的,牧又要踏上征途,牧的20岁,注定是不平静的!

大雨不知道这是自己的第几次出征了,但他总有一种感觉,这次出征非比寻常,魔之国是个怎样恐怖的国家,他心知肚明,但愿这次仍可以平安归来。大雨一直在街上走,他已叫他的部队解散,回家好好准备去了。他心里想着出征的事,腿却带着他不由自主地走到了他每天望着的地方。

“糟,糟了,怎么走到这里来?”他转身要走。

“雨,你等等!”有个女人,一直坐在面前这座房子的门口,她就是梅,也是牧见到过那个像陈风的女人。大雨不是没有看见她,而是假装没有看见。

“呃……走着走着就到这儿了,呵呵。明天又要出征了,想来和你说一声!”

梅含情脉脉地看着大雨的胸前,而不看他的眼睛,既是哀怨,又是怜爱,“我知道,所以给你做好了!”她拿出了一小袋云糕。云糕是一种点心,非常好吃,只是做起来非常麻烦,需要一天的时间用各种方法烘烤。

“那——我收下!这一走,又是生死未卜的,如果不是自己随时会战死,我就会……”

梅打断了大雨的话,“别说这种话!多长时间我都等!”随后两人拥抱在了一起。

第三天一早,灵王亲自为这一支队伍送行,天气格外好,万里无云,50多个人全副武装。灵王将和平条约和自己的亲笔信交给羽高、牧、珍珠、大雨几个人。就这样,他们踏上了精灵之国未来和平的征途!然而,一个黑色的精灵在悄然跟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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