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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作者:沙漠砾金   |  字数:5872  |  更新时间:2011-07-14 14:07:58  |  分类:

武侠小说

序章

金钱财富乃人类亘古不变所喜爱的东西,不论何时都有一些奇人异士妄图通过玄方妙法来点石成金,其中以不屑食人间烟火的道士半仙居多,也因此出现了许多光怪陆离的门派,不乏有以金入道,天下无敌的传说。但是从未真正有人能肯定的说出现世的点金奇人。。。

乱世江湖,盛世商海。刀光剑影,快意恩仇是让每个人心中热血沸腾的潇洒生活,可是在一个盛世的国度中,武侠也要吃饭生活,一文逼死英雄汉,因此有了商派,商盟之战。。故事就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门派点金派说起。。

时二十年前,原本守护蛮夷边陲的大庆军叛乱,阀军统治中原,国号庆。十年前,武林各界志士组成复国联盟,意图复辟旧主,一度腥风血雨,江湖血流成河,可各大武林门派终究在军争齐备的庆军铁骑下被击垮,从此武林消失。庆幸的是当今天主乃一不世明君,励精图治,数年之间将庆国打理的国富民安,江湖的元气也渐渐恢复,但在官府的打压之下艰难度日,逐渐与商人形成了联盟,所谓侠即商,商从侠。

传说前朝开国天师乃一得道成仙的高人,擅长点石成金之术,开过皇帝利用此术得来的黄金招兵买马,伐暴政,改朝换代。但是狡兔死,走狗烹。有这种可以富可敌国的异术傍身,天师知道自己难逃一死,最后飒然而去,只留下点石成金这奇幻的传说和天师的一局偈语“千金散尽还复来,点石成金天地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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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江南苏州,蓬莱客栈。

时值江湖纷起,江湖武林同道沆瀣一气,驱除庆寇之时,客栈之中都是从各路纷纷前来聚合的武林人士,大堂中嘈杂不堪,衣着奇装异服的江湖人交杯换盏,各自交流自己一路来所听到的情报。

“听说苏州十六坞联盟的兄弟们已经攻占了苏州总督府,打开了那里的库仓,作为我们这次出师的后勤保障,可真是为我们江南武林挣脸啊!哈哈哈!”

“这位兄弟说的好,江南是中原最为富庶之地,而苏州又是江南路的总会,我们这次可以攻占这里,对于我们的反庆大业,真的是大大有利,我看那庆狗的命数,到今天也算到头啦!”

“哈哈哈,说的好,干!”“干!”

这时在嘈杂的众人外的角落里,静静的坐着一大一小两人,大人头戴斗笠,身格魁梧,整张脸全遮掩在阴影里,此时正一言不发的酌着酒,在他旁边静静的坐着一个5岁左右的孩童,身穿普通的布衣,但是却难掩他脸上那种清秀华贵的气质,使人一眼就能猜出一定是哪一家破落的贵族中的遗子,男孩现在难以掩饰脸上的恐惧,畏缩的看了一下周围,颤抖着问道:

“庆叔,我们现在要去哪?”

“放心吧,少主,我会把你带到安全的地方的。”斗笠人顿了一会,总算抬起头,半边坚毅的脸从阴影里露了出来,冲小孩微微一笑,轻声道。

这时,一个身穿道袍,醉醺醺的老头走进了客栈,大声嚷道:“渴死啦渴死啦,小二拿酒来!”

众人看到他手中举着的那面巨大的幡子上写着“点石成金”,不禁都哑然失笑,历来游历江湖的道学术士都是以什么“前知五百载,后晓五十年”等的算命半仙自居,却从没有人见过举着这种无异于痴人说梦的口号来招摇撞骗的,纷纷出言挑逗。

“喂,老头,瞧你这身脏兮兮的行头,你要是真的可以点石成金,又怎么会流落在江湖飘摇呢?若我会此等神术,此时必然实在苏州最红的倚翠楼抱着花魁喝酒呢,不过话又说回来,老头你好像已经过了喝花酒的年岁啦,哈!”众人听到这种话,再看那老头干瘪的身板和摇摇欲坠的样子,不禁都哄堂大笑。

老头也不着恼,环视了一下大堂四周,看到了角落里静静吃饭的两人,微微一笑,走了过去,在那桌落座。众人看到老头不搭理他们,也感觉兴趣索然,又都转回头去大肆讨论讨伐庆军之事。

老头就这样毫不客气的坐到了两人对面,等小二拿过酒壶来,自个拿起酒杯自饮自酌起来。不时边砸吧着嘴品酒,边斜眼打量着二人。

斗笠人自刚才老头来之后眉头就没有舒展开过,可是此时大堂都已坐满,实在没有理由赶这老头离开,只能冷冰冰的坐在那里一声不吭。而那清秀孩童在老头打量自己的同时,却不像方才那样害怕,也很好奇的观察着老头。

“嘿,好酒!这里特产的吴酒,此酒以刚起穗的青稻为酒材,待发酵之后以青梅为酒引,开坛之后,酒色淡青酒香扑鼻,酒味甘而不甜,酸而不涩,正合着这江南水乡的丝丝入扣的甜意,只可惜啊,好酒不知时节。。”

那斗笠男看到老头摇头晃脑独自呻吟,不禁嗤了一下,冷道:“这种江南娘娘腔喝的酒有什么好的?味道那么淡,还甜腻腻的,根本就不能称之为酒!想我那京都名酿庆天酒。。”说到这里斗笠男自知失言,立马就打住了,警惕地看着四周。

老头也毫不在意斗笠男的反常表情,笑眯眯说道:“广集大地灵气,合成庆,收集雨之甘露,合成天,庆天酒,将天地之气包容其中,喝来大气磅礴,包容万象,舌上感觉七彩万千,乃是酒中牡丹,是京都最出名的御贡酒,老夫也甚是喜爱啊,呵呵呵”

这时男孩的童真被激发出来,闪着大眼崇拜地看着老头:“哇,老爷爷,你懂的东西可真多啊。”

老头爱惜地看着那男孩,说道:“呵呵,孩子,既然我们这么有缘,那么,老夫也没有什么好相送的,这顿青梅酒就当是老夫请你们的吧。”

“这怎么可以呢,你让我知道了这青梅酒的来历,也算半个授业恩师,这顿酒当然要我来请您才对啊!”

“哦?如此一来,那就恭敬不如从命啦,啊哈哈哈哈,”本以为在被一个孩子请喝酒的老头会推辞,却没想到他立即狡黠一笑,满口答应了下来。

斗笠人脸上露出了轻蔑的神色,转过头去不屑再看老头,而男孩却毫不在意,继续嘻嘻哈哈和老头逗乐,不时还被老头逼着皱眉抿了一口青梅酒。

老头突然喃喃说道:“万金之气,当霞光万丈,广耀大地,这种金贵之躯,实在不适合在这种乌烟瘴气的地方啊”

原本神游的斗笠人脸色突然大变,身形乍起,惊讶地看着老头,右手原本就一直紧握的佩剑这时握的更牢了,左手拉起男孩,不由分说的掉头就走,男孩突逢此遭,被吓了一跳,但也被斗笠人拉拽着跌跌撞撞离开了客栈。

老头看着客栈门口二人离去的方向,微笑着摇了摇头,继续斟酒喝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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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更时分,苏州的青石板路上早已是空空如也,虽然这时的官府已经被扫荡一空,没有了宵禁制度,但是如今天下大乱,没有任何普通百姓愿意在这个时候出去溜达。除非是。。

这时,空旷的大街上从远处传来急促的脚步声,从转角处显现出一大一小两个急速奔跑的身影,正是白天在蓬莱客栈的两人,后面悉悉索索跟着许多轻微的脚步声,虽然速度极快人数众多,却整齐划一没有半点声息,十来个人全都穿着紧身的黑色夜行服,从身手可以看出比客栈中那些所谓的江湖杂鱼厉害了不止一分两分。

斗笠人此时似乎受了很重的内伤,奔跑中的身形有些踉跄,斗笠的面纱上也是斑斑迹迹的黑血,但是他紧紧拽着男孩的手却依然坚决。男孩这时已经力竭,在大口的喘着气,若不是斗笠人拉着,这时恐怕已经倒下了。

二人此刻的距离正在被迅速拉近。

在一家深家大院的门前,两人总算被身后的黑衣人赶上,斗笠人把男孩护在身后的墙角里,回身吃力地应对十数个黑衣人的围攻。

这些黑衣人用的武器都是黑色的细软剑,在月色里没有一点反光,出手无声无息加之刺出时毫不留情,瞬间就在斗笠人的身上又多刺出好几个窟窿。男孩在他身后泪眼模糊,但是咬紧牙关一点没有哭声。

眼看斗笠人再也死撑不了多久,就要力竭倒地的时候,忽然从墙角的阴影里探出一只手,

把两人拉进黑暗的更深处的同时,随着金光连闪,看的人眼花缭乱,在一片清脆的叮咛声中,瞬间接了数个黑衣人刺出的软剑。身后第二层次的黑衣人见势不对,也纷纷从前一批的夹缝中从不同角度刺出,与刚才同样神奇的事情发生了,只见又是几片金星乱闪,后一批黑衣人的软剑像是受到牵引一样,纷纷脱手而出,紧接着,那暗处青光一闪,几条黑影以更快的速度来势汹汹的飞来,撞在人群之中,顿时黑衣人大乱,在一片闷哼声中,都往后退开两丈,警惕地看着那片阴影。

“眼冒金星,抛砖引玉,好功夫,好身法!敢问阁下就是传说中的点金门中之人?我们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不知为何要阻挠我们的行动?”一个冰冷的声音从黑衣人身后传出,说话间

黑衣人向两边分开,走出两人。两人同样也是紧身黑衣打扮,但例外的是一人臂缠红带,一人臂缠金带,说话的正是那红带的男子。

“哦呵呵呵,这些后生真是好功夫啊,区区十人,张弛有度,攻守兼备,在老夫偷袭的情况下竟然还有反击的余地,生生浪费了老夫一锭白银啊”一个苍老却诙谐的声音伴随着三个人从阴影里走出,这声音的来源赫然就是白日那个术士老头!跟在他身后的斗笠人已经改为由男孩扶着,踉跄地倚着墙边,喘着气。

“你。。为什么要救我们?”

听到这话,老头转过头来狡黠一笑道:“嘿嘿,非是老夫想要救你们,而是闻到了你们身上的金钱味儿,老夫平生最爱酒和金钱,我可是也要养家糊口的人。怎么样?这些人我只要一百两就可以全部搞定,事成之后你再付我一百两,我保你们安然无恙?”说罢手伸在斗笠人了面前。

“你。。。”斗笠人没想到刚才还仗义相救的老头这个时候还趁火打劫,一点也没有行侠仗义的样子,看他神情,似乎只要自己嘴里敢说出个没字,他立马就会掉头走人。

男孩看到了老人,似乎有一种特殊的安全感,听到了老人的话,并没有斗笠人心中那么多的想法,开心的探手从自己身上摘下一枚玉佩,说道:“老爷爷,我和庆叔身上真的没有钱了,这块玉佩,是我身上最值钱的东西了,听我娘说,这是我族中的无价之宝,既然娘说过受人之恩必当偿还,那我就把这玉佩送给你吧!”

老头接过玉佩,那玉佩清澈无暇,纹路中紫气萦绕,爱抚地仔细摸索了一阵后,喃喃说道:“果然是仁德广大,包容天下,孩子,你有着一颗纯真的心,希望以后不要被任何酒色财气污浊了啊。”

这时,那个臂缠红带的男人忽然说话道:“看来阁下是存心要袒护这二人了,那就是与我们乌龙为敌了?”

“哦,原来是传言之中庆朝在江湖中培植的第一杀手势力乌龙院啊,怪不得一个个身手了得,这么大热的天穿着黑色紧身衣,也不嫌臊的慌。”老头摇头晃脑地说道,还不时揶揄地盯上黑衣人看几眼。

听到老头的嘲讽,“红带”当即大怒,跨出一步,“你。。。”却被旁边伸出的一只无比宽厚的手拦住了,正是那“金带”。

“院长。。。”

被称为院长的“金带”慢吞吞地解开了衣领,挽起了袖子,露出里面刀疤虬结的粗壮胳膊,接着说道:“喂,老头,你说的没错,在这么大热的天还要穿这么热的夜行服,还没等到刺杀完别人,自己就先给热死了!娘西皮的!”

似乎已经习惯了“金带”的这种口吻,除了“红带”的表情有点无奈,其他黑衣人都仍旧山般静立着,无动于衷。

“金带”继续大大咧咧地叫道:“老头儿,传说点金门的武功独步天下,号称这世上多么顶级的极道高手多么高深的功夫心法,在你们眼里通通破绽百出,毫不出奇,可笑的却是你们打架前却需要钱为引子,越是和高手对战越是要花费许多金钱,可偏偏你们门派称之为点金,可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烧金窟,早就已经家徒四壁,没有了钱,别说极道高手,恐怕连普通鱼米虾蟹都能收拾你们了吧?”

听了这番话,老头那玩世不恭的脸上终于露出一分讶色,看着“金带”饶有兴致道:“哦?我以为我点金派只是江湖武林中一个默默无名的小门派,没想到在这里,乌龙的各位阁下

对老夫竟是如此了解,看来此厢这里是不得善了了啊哈哈哈”说着将男孩揽入身后。

“金带”无所谓的耸了耸肩帮,继续道:“这些都是通过青鸟这些年在江湖中道听途说打听到的消息,我只是想问一下老头你,以你看,我的实力需要你花多少钱才能够摆平?”话未等说完,也没见“金带”有什么动静,以他右脚为中心的青石板以成龟裂状扩散开来。

老头看着那地面,眉头总算皱了一下,接着哈哈大笑道:“原来“乌龙卧不惊,青鸟飞相逐”,传说中的第一大江湖情报门派也是和你们一路的,看这身手,这是江湖第一神腿之称的清锋腿,有这等腿法,再看你的剑法也不弱,看来老夫这里足足要有上百两的黄金才能够匹敌啊,刚才是老夫看走了眼!”

“嘿嘿,老头,算你识货,既然你这马屁拍的我这么开心,我今天就放你们一马。”

旁边的“红带”听完大惊,急道:“院长,这怎么可以呢?我们这次的任务可是下了死命令。。。”

“去他娘的死命令!”“金带”不耐烦的挥了挥手,“老子爱干嘛干嘛,那群王八蛋想指使老子做什么,除非现在庆王那糟老头就站在我面前!”

“红带”听了之后脸色铁青,担心地扫视了一下周围,低声道:“你怎么还是这个脾气,此事非同小可。。。”

“什么非同小可?我呸!那些人懂什么叫天下大事?别和我扯这些没有用的废话,老子高兴怎么样就怎么样,收队!”说罢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其他黑衣人显然是以“金带”马首是瞻,看见院长离开,立即转身默默跟上,转眼消失在阴影中。

“红带”看着他们消失的阴影,气氛地跺了跺脚,无可奈何地怒道:“这可是死命令,是任务,你们。。。你们怎么可以这样?给我回来!”说罢转头不甘地瞪了三人一眼,急匆匆地离去了。

在鬼门关前徘徊了一圈的二人都感到一阵的莫名其妙,方才还心狠手辣地想致自己于死地的杀手,转眼之间像烟消云散一样去的无影无踪,都感到一阵彷徨。

“额。。噗!!!”斗笠人忽然脚下一软,瘫倒在地,突出一大口鲜血,萎顿不起。他在刚才实已伤到了要害,能撑到现在已经是强弩之末,想要活命已经是回天乏术了。

男孩被吓了一跳,可是年幼的他毕竟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紧紧抱着斗笠人的胳膊摇晃道:“庆叔,你怎么了庆叔?你起来啊庆叔!”

老头慢慢走过来蹲下看了看,低声叹了口气。

斗笠人又咳了几口血,苦笑道:“枉我庆元春纵横一世,戎马一生,竟然落得如此下场,当真。。。咳咳。。。”说着忽然极快探出手来抓住老头,眼睛里爆发出异样的神采,挣扎道:“老神仙,我求你,救救这个孩子,他是我们族中的希望,是我和我兄长的全部!你一定要帮他!”

“这。。。老夫我生平立下过誓言,要替人办事,必要先拿人钱财,才能帮人消灾,你要我冒着这么大风险,这钱方面嘛。。。”斗笠人没想到在这种关头老头竟然还说出这种话,一心只惦记着钱,忍不住一口鲜血倒涌,眼看就要归西,老头赶忙转口风说道:“别别,听我说完。不过嘛,我和这个孩子有缘,你放心,我一定会帮你把他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的。”

听到这番话,斗笠人才露出欣慰的笑容,又挣扎着最后看了已经被泪水胡湿了脸蛋的男孩,阖然而逝。

老头漠然,嘀咕道:“你听我把话说完啊。。这个钱也不是不收的,你好歹告诉我这个孩子还有没有家人了,我可以向他们收取报酬,至于看你情深意重,老夫勉强可以打个折。。。。”

远处,万籁俱静,天空,明月高照。这动荡岁月中宁静的夜晚,被一声声孩子的啜泣所打破。天上明星洒下了一片片金粉,仿佛预示着一个金灿灿的动人人生即将开始。。。

序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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