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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杀手恩格尔
作者:休丁   |  字数:2608  |  更新时间:2008-09-20 20:05:03  |  分类:

玄幻小说

恩格尔飞速地向目标奔去,他满脑子都在想着那飞舞于高空中的紫色火焰究竟是一件什么样的宝物。思索中,口水已经开始在他的嘴中打转。

路途并没有他所想的那么近,他飞奔了十几分钟都还没有到,就此看来可能还要跑上一段时间。但不要为恩格尔的体力担心,这对于他来说可谓是小菜一牒、小酒一壶、小茶一杯。先不说他的特异功能有多么地厉害也不管他的独步武学有多么地神乎其技,就单凭他那混血人的素质就不是一般人能够及得上的。

恩格尔突见那高空中的宝物居然消失于空中不见了,心中大急。他曾道听途说这样的话,凡是惊世宝物,它出现的时间都是有限的,而只有有缘人才可以得而居之。难道这宝物就这样消失了吗?真的就这么昙花一现吗?又或是让谁抢先一步得到了?不行,即使是抢,我也要得到它。恩格尔一边飞奔一边势在必得地想着。

要是错过了这个村就没有下个店了,这点恩格尔他非常地清楚。

大急的他忙发挥出自己的全部实力,一种他特有的能量凝聚于足下。他可不想给自己的人生留下一笔遗憾的回忆!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这是恩格尔多年在磨爬滚打中悟出的经验,也是他为何能够在高手如云的杀手界里排到世界第五的一个重要原因。真要说的话,他手上的那枚“麒麟戒指”的由来还是得力于此呢。

此事说来话长,那是在他刚刚步入杀手界不久,他接了一个刺杀来中国游玩日本甲贺家族族长的任务。为了能够完成这个任务把握大些,他先目标一步来到了中国——这个世界文明的古国,来进行一系列的准备。他打探好目标要去的地点就是中国西部的西藏城市,所以提前三天就已来到个这个城市。刚刚到达西藏的他,立刻被不达拉宫的那宏伟的气势所深深吸引了。在不影响任务的情况下,他在不达拉宫四周有名的景点上逛了一下,而就是在这次闲逛中,他发现并得到了这枚麒麟戒指。

当时这枚麒麟戒指就静静地躺在一个三十多岁男子所摆的地摊上,如破铜烂铁般。在恩阁尔经过地摊的一刹那,一股微弱的灵力引起了他的注意。

恩格尔为之驻步,对力量敏感的他,用不多时就找到了那戒指。

所看的第一眼,恩格尔就感到此戒指绝对不是凡物。于是,他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就决定买下它。

经过与商贩的一番交涉坎价后,恩格尔以一千美元的价格买了下来。

在恩格尔回到旅店后,经过他的一番研究,哇,乖乖得不得了!这戒指里竟然是一个立平方米的空间,这赫然就是传说中才会有的存储戒指。

有了这点认识的他,险些起用他的绝杀“鸣斩”来发泄内心的喜悦,这可是打这照明灯都不会找到的宝物啊!

这也不能怪他如此兴奋,放到谁身上都会如此。有了此戒指就是用去走私什么东西,也绝对是无惊无险,这可是一夜爆富的好办法啊!由于恩格尔钟情于杀手这行,所以根本没有动此脑筋,只是把它当作了一种存储工具。这也就造成了后来恩格尔只要到一处他以前没有去过的地方都会大肆购物的现象,毕竟是没有了后顾之忧了啊!

自此之后,在恩格尔的心里深深地打下了一个这样的烙印:中国,不但神秘,而且迷人。

这就难怪他为什么到现在还会如此深信不疑那紫色火焰是旷古宝物的原因了,这稍微有点像中国的寓言——守株待兔。哪里会有那么多的宝物等着让他瞎猫撞到死耗子啊!

后来,恩格尔根据这戒指的雕刻外形而把它取名为——麒麟戒指。

说起恩格尔,他还有着一段艰辛的成长经历,和一叠不堪回首的回忆。他其实也是一个苦命的人。

恩格尔出生于一个贫困的犹太人部落,很小就要到煤矿里工作。一天十三个小时他都在工作中度过,饥饿与劳累让原本就瘦小的他变得更加得皮包骨头。自小就不知饱为何物的他,工作就是为了那一口坚硬如石的馒头和那索然无味的野菜大锅沌;自小就不知乐为何物的他,对生活的感觉只是一种麻木,对未来的憧憬只是一种渺茫。

一次,很小的他无意间在矿井底下挖出了一具骸骨,一具年代十分久远的骸骨。从来就不知恐惧为何感觉的他,好奇地在那骸骨身上搜了起来,而他的命运正是源于这次好奇而开始出现了转机。

小恩格尔从那骸骨身上搜出了一个小箱子,当他把它打开后却不是他所希望的吃的,而是一本破旧不堪的书和一个白色的小药瓶。把那小药瓶倒开,倒出来的仅是三粒黑不溜球如泥丸的东西,激不起他一点的食欲。小恩格把它们都收于胸前衣兜里后,此事就不了了之了。

某一天,下入矿井的他突然赶上了地震。他非常不幸地被困于井下,在无水无氧的情况下,而他又饥饿难耐时,只有拿出胸前藏着的那瓶小泥丸充饥。死对于像他这样的行尸走肉来说,与睡觉无二差别,更谈不上任何的恐惧了。两过月后,当部落人挖开矿井时,发现了他。而他竟然还活着,仅仅是睡着了,你没有听错只是睡着了。此时的小恩格尔浑身散发着饿臭,但是奇怪的是,他人竟变得魁梧健壮,以前那皮包骨头的模样以不符存在,以至于部落里的人都没能认出他来。

醒来的恩格尔不幸地得知,他的父母在这次地震中双双离他而去,他的未来更加的一片渺茫。

几年后,由于环境与食物来源的不断匮乏,许多部落里的人都开始向大城市迁移,恩格尔就是其中的一个。

后来,恩格尔在一个城市里的某处偏僻鞋房里打工,开始了他的新生活。慢慢地他学会了一点知识,开始觉得生活是可以如此美好。而他也认识到钱原来是如此地重要。

他在那次被药丸改造身体之后,做起所有事的效率都是那么地快人三分,所取得的成绩都是那么地胜人一筹,而他的记忆力更是达到了惊人的局面,竟然能够过目不忘。

在鞋房做了一年工的他已经不再是昔日那个麻木落魄的无知小子了,现在的他已经高大威猛并且气度不凡。

他不知从何时起开始研究起那本在矿井里得来的神秘书籍。

通过一翻辛苦地查找,他总算弄清楚书里那些古怪的文字是什么了,那赫然竟是中国的甲骨文,这本书怎么会沦落到他的部落那里他已不想再多做追究,因为书中的内容已经深深地吸引了他。这书竟然是一本修炼心法的书,但是这书仿佛只是一部分,因为书皮上模模糊糊地有“分卷”这两个字。

按书修练以后的恩格尔越发地发觉此书的神奇,越发地发觉此书的妙处。至此之后,他按照那书的内容开始每天修炼起来。直至现在他成为了世界上著名的杀手,他也从来没有间断过。

闲话少说,运起心法的恩格尔宛如一阵清风,所过之处,叶舞石移!

运起心法的他,果然与先前判若两人。仿佛斗转星移般,就来到了紫月先前停留的地方。

而他所见到的竟然是:几个黑衣人立于一片狼籍之中,如被施了定身咒般傻傻地站在那里。

四周一片宁静,那密密麻麻的群狼却是去了哪里?

明月星空高挂,迷雾去而复来,一切从哪里来又将回归于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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