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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阮秋。
这句话,我说了很多遍,从幼稚园,到小学,到初中高中,到大学,再到现在。
我今年24,大学毕业之后找了两年工作都没找到合适的,于是决定读研。
读研读到一半的时候,收到了来自美国的表哥寄来的信,让我去他美国的公司帮忙。于是,我放下了学业,收拾东西抬腿就走。
事实上,我和这个表哥,从未谋面。
当我从中国来到美国的时候,或者说当我第一眼见到美国那么蓝的天的时候,我就不想回去了。这里很好。
你可以说我是卖国贼,我也觉得我是卖国贼。
下飞机的时候,我带着墨镜,拉着箱子自顾自的往前走,完全忘了表哥会来接我。出了机场之后,看到满地的美国人,我才醒悟,我已经变成老外了啊。
但还好,他不是傻子,我在原地愣了一会儿他就找到了我。
“我叫slience,以后你和我住在一起。”他的中国话说得很标准
我笑着望着他,什么话都没说。
后来,他牵着我的手穿过了美国的大街小巷,最后停在一栋别墅前。
“我们以后住这里。”我站在他身后,望着他的背影,听他说这句话。
我还是什么都没说,随着他的脚步进了屋。
我去了二层我的房间,收拾好一切,便准备下楼熟悉环境。然后我看到他坐在沙发上,饶有兴趣地看着我。
我默默地从沙发旁经过,没多看他一眼,直径走到厨房,打开冰箱准备找点东西填饱肚子。然后,他搂住了我的腰,在我耳畔,说了一句“我爱你”
我愣了很久,然后把他环在我腰上的爪子拿开,带着十足的挑衅说了认识他的第一句话。
你的爱情真不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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